2012年广西北流市“园艺杯”团体暨个人象棋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玉林市园艺场
二、比赛时间:2012年2月5日—8日(农历正月十四---十八)
三、比赛地点:玉林市园艺场体育馆(新圩镇)
四、参赛资格:个人限北流户籍人士参赛。团体限新圩镇各村公所组队,每队3人。
五、奖励:
1、个人奖励前15名。
冠军5000元,亚军 4000元,季军3000元,第四名2000元,第五名1000元,第六名 800元,第七名600元, 第八名500元,第九名400元,第十名300元,十一至第十五名各200元。
2、团体奖励前6名:
冠军3000元,亚军2000元,季军1000元,第四名800元,第五名700元,第六名600元。
六、报名和报到:
报名从即日起至2012年2月5日早上8点截止。团体比赛2月5日早上9点在玉林市园艺场体育馆报到。个人比赛2月7日早上9点报到。报名电话:13707756625 梁辅聪
七、比赛办法:
1、采用99规则。
2、个人比赛采用电脑积分编排,暂定11轮。(视比赛人数而定)团体循环赛。
3、每方30分包干,自然限着30回合,提和方“将军”着数最多只计6着。理论上公认和棋,防守方没有防守难度局面,一方提和,裁判可判和。提和棋手保留用时不足3分钟裁判不受理单方和棋申请,实战解决。
4、个人名次按积分、对手分、胜局、犯规、顺序区分,仍无法区分,则看上轮成绩比较,高者列前,如仍相同,逐轮往上类推。团体名次按场分、总局分、胜场、胜局、直胜、犯规顺序区分。如无法区分则比较后走胜局,后走局数,直至区分。
5、每轮比赛迟到15分钟按弃权处理,迟到时间从棋手保留时间中扣除,连续弃权两轮不再编排比赛。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园艺杯”象棋赛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