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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国大学生象棋锦标赛竞赛规程

2026-06-29

2026年全国大学生象棋锦标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国学生体育联合会

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

中国象棋协会

二、执行单位

中国学生体育联合会大学棋类分会

三、承办单位

山东省棋类运动协会

四、协办单位

济南市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

济南市天桥区文化和旅游局

五、竞赛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2026年8月26日18点前

竞赛时间:2026年8月27日-30日

离会时间:2026年8月31日12点前

竞赛地点:济南市铂尔国际酒店铂金厅

六、竞赛项目

象棋个人赛、团体赛

七、运动员资格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报名时应具有所在学校学籍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成人高等教育系列的学生不得报名。
  • 参赛单位必须赛前为所有参赛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并开具体检证明,证明适宜参加所报竞赛项目。
  • 思想进步、文化课考核合格,遵守有关反兴奋剂管理规定。
  • 港澳台运动员参赛按总局相关规定执行。

八、参赛办法

  1. 以所在学校为单位统一报名参赛,每单位限报1队。
  2. 每单位需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男、女运动员合计最多5人。
  3. 报名方式:
    请各参赛单位于8月12日18:00前登录中国学生体育网(www.sports.edu.cn),通过网页右下方“赛事报名”入口完成报名工作。报名咨询:李老师,010-66093737。
  4. 各参赛队在报名结束后,如运动员不能按时参赛,须由所在学校出具说明材料提交至组委会,同时不能进行人员递补,未按时提交说明的视为无故弃赛,如有无故弃赛情况,将取消所在学校各奖项评选资格。

九、竞赛办法

  1. 执行《象棋竞赛规则(2020版)》。
  2. 比赛采用积分编排制,进行7-9轮次比赛,具体轮次根据报名人数另行通知,女子组不足10人和男子组一起编排比赛,名次单独计算。
  3. 团体赛采用队员总分制。

十、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录取名次

  • 个人赛、男子团体、女子团体均录取前八名。
  • 团体名次计算方法
    男、女分组计算团体成绩,其中男子三人、女子二人,人数不足的参赛队伍不计算团体成绩。团体成绩计算根据各队棋手个人名次总和多少排列名次,少者列前。如相等,则比较最高个人名次。
  • 各组别录取前8名,其中团体不足8队(含)按照N-1名录取,不足3队(含)取消该组别比赛;个人不足8人(含)按照N-1名录取,不足3人(含)取消该组别比赛。

(二)奖励办法

  • 获得前八名的运动队(员)颁发成绩证书;获得前三名的运动队(员)颁发奖杯(牌)。
  •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象棋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授予相应技术等级称号。团体名次不作为申请运动员技术等级的依据。

十一、报到

(一)到地点济南市铂尔国际酒店(地址:济南市天桥区济泺路75号)。

(二)交验材料

  1. 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2. 报名表原件;
  3. 加盖学校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新生名册;
  4. 保险单据(各参赛代表队所有人员须自行购买关于本次比赛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内容包括:意外身故和残疾(保额不低于10万);意外医疗(包含门急诊和住院费用,保额不低于2万);保险有效期时间须包括往返途中);
  5. 开赛前6个月的二级(含)以上医院体检证明,需包含血压及心电图,如心电图异常需附心脏彩超;
  6. 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见附件);
  7. 本校2号(160cm×240cm)校旗1面。

以上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参赛。

十二、开闭幕式、颁奖仪式、联席会须知

按组委会要求各参赛队伍须参加开幕式、闭幕式、颁奖仪式及赛前联席会,如无故不参加的有关人员,将取消比赛资格或比赛成绩。

十三、技术官员

根据《中国学生体育联合会裁判员选派管理办法(试行)》及《中国学生体育联合会运动员资格审查办法(试行)》。资格审查委员会和技术代表、技术申诉委员会委员,裁判长、副裁判长、裁判员等由中国学生体育联合会、中国象棋协会选派。

十四、经费

  1. 各参赛单位(运动员、教练员、随队人员等)承担往返交通费和食宿费,酒店及就餐自行选择。
    承办单位推荐酒店:济南市铂尔国际酒店(地址:济南市天桥区济泺路75号):赛场酒店,300元/人/天(标间、含三餐);所有参赛队严格按照规程规定的日期报到和离会,编外人员恕不接待;食宿费仅用于食宿,食宿费发票由指定酒店单独开具。
  2. 保证金:
    为加强对参赛队伍的管理,保证赛会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参赛队伍在比赛期间须缴纳保证金,每队3000元,在比赛期间未违反相关规定的代表队,将如数退还保证金。
  3. 申诉费:
    参赛单位提出申诉时,须向资格和纪律监督委员会或技术申诉委员会交纳申诉费2000元,胜诉退还申诉费,败诉申诉费由组委会代收后上交中国学生体育联合会。
  4. 其他费用自理。

十五、赛风赛纪

  1. 各参赛院校应加强赛风赛纪管理。
  2. 组委会将按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和赛会相关规定对违反赛风赛纪规定的运动队(员)及其所在单位进行处理。
  3. 赛会期间如对参赛运动员资格问题有异议,可向大会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领队签字的申诉报告、相关材料、申诉费。

十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刘老师(报到联系人),电话:18553160213

于洪越(中国学生体育联合会),电话:010-66093730

马老师(中国象棋协会),电话:010-87559186

十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八、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pdf

(来源:青少年学生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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