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办法

(一)采用临时定台制进行5轮积分编排,每轮每队同时上场4名队员;具体比赛时间详见日程安排表。

(二)比赛用时:每方基本用时30分钟,每走一步加30秒。

(三)每场比赛按每队4台个人局分(胜方记2分,负方记0分,和棋各记1分)之和记场分;局分多者为胜,场分记2分;局分少者为负,场分记0分;局分相等为打平,场分各记1分。

二、抽签编排

(一) 按照中国象棋协会公布的公开组最新竞赛积分,计算参赛队伍的竞赛总积分划分上下半区,上半区抽取奇数号,下半区抽取偶数号。

(二) 计算办法:每队计算竞赛积分最高的四名运动员(不足四人按实际人数计算)竞赛积分之和。

(三)首轮对阵形式为1-2、4-3、5-6……以此类推。代号在前的队单数台先走,双数台后走。各队须在每轮开赛前15分钟同时向裁判组提交出场棋手名单确定台次,未按时提交的,由裁判组按秩序册名单顺序排定上场棋手。

(四)先后手的规定。每位上场棋手的先后手相差的绝对值不得多于3,如各队提交出场棋手名单时出现上场棋手的先后手相差的绝对值大于3的情况,一律判负。

三、技术细则

(一)走棋后(已离手)形成“自杀”,判负。

(二)棋手须完整、清晰地记录双方着法。采用60回合自然限着,提出方的“将、杀、捉”最多计30着(其中“将军”数计10着)。

四、名次区分

(一)团体名次根据《象棋竞赛规则(2020版)》14.7条款区分。

(二)本次赛事个人排名计算方法:进入正赛选手,只计算正赛的排名。其余选手排名(上场次数需超过50%)按B1级计算竞赛积分,排在正赛选手之后。排名区分顺序:个人积分、胜率(个人积分/上场次数/2)、胜局、后走胜局、后走局数、团体名次。

五、棋手须知

(一)棋手须按《竞赛规程》要求着装并佩戴证件,接受安检后入场参赛。

(二)每轮宣布开赛后未到场就座者,按弃权处理。

(三)禁止携带手机、耳机等电子设备及各类手表、书写笔入场对局,违者判负。

(四)对局中,棋手不得离开比赛区域。

(五)对局中离座,须先举手示意,经裁判同意;离座时,原则上在对方行棋时间内,且不得观看其他队对局,不听劝阻者记犯规。

(六)对局结束后,获胜方(和棋红方)有义务在资料组协助下录入完整准确的电子棋谱。

(七)对局结束和完成录谱的棋手,及时退场。

六、赛场纪律

(一)工作人员、媒体及嘉宾,入场前须将手机静音。

(二)开赛 15 分钟后,媒体不得使用闪光灯和有噪声的设备。

                             

  竞赛裁判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