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洪新“农谷杯”退赛谁之过?
——对荆门市象棋协会万字“檄文”的回应
1月21日,“荆门市象棋协会”公众号抛出了一篇《必须坚守新闻真实生命线,共建风清气正的象棋舆论环境——关于大象迷路先生网文失实报道及四点回应的严正声明与理性反思》。整篇文章高高在上,盛气凌人,活脱脱一副官气熏天的模样。
笔者此前因忙于筹办首届西安棋王赛,后又奔赴成都数日,一直无暇回应。今日稍得闲暇,特作此回复。
此事,笔者本无意过多纠缠。毕竟,对于荆门市象棋协会而言,这并非光彩之事,实在没必要引发第二波的关注与讨论热潮。以不变应万变,让事件自然平息,或许是最佳之策。然而,荆门市象棋协会却对此事兴致盎然。仅仅因为笔者《身体糟压力大不想被勉强——姚洪新表示很无奈》帖子中一处极不起眼位置的百余字“备注说明”,竟引来协会洋洋洒洒上万字的“檄文”大肆挞伐,着实令笔者费解!
“檄文”中言辞凿凿,声称笔者的曝光“对我协会及‘中国农谷杯’赛事声誉造成了不必要的负面影响”。笔者不禁困惑:你们邀请的“特邀嘉宾”被气走,不反思自身问题、检点自身行为,反倒怪罪我一个外人将此事曝光?更何况,你们所谓“通过对在场报名接待人员、在场棋友、工作人员调查询问,均无大象迷路文中姚洪新大师所说的‘恶语相向’的情况,可以负责地说,上面文中引用的姚洪新大师口述中侮辱人的话,根本不存在,完全是无中生有,凭空捏造”。如此调查结果,即便拿到任何一级法庭,法官会予以采信吗?这犹如老子查儿子,毫无公正性与可信度可言。这般所谓的“负面影响”,难道不是你们自身工作失误导致的吗?
“檄文”中还自称:“事件发生后,我们第一时间对当时在场的全部3名报名接待人员、协会领导、部分在场棋友及酒店工作人员进行了详细调查询问。所有被访者一致确认,接待过程始终秉持热情、礼貌、耐心的态度,均一致否认存在任何不敬或侮辱性言辞”。若真如此热情周到,又怎会让一位“自费数百元交通费,耗费两三天时间,大老远跨省赶到赛场的‘特邀嘉宾’”愤而退赛呢?这其中的逻辑矛盾,实在难以自圆其说。
当然,笔者认可“檄文”中“单方陈述不等于事实”这一观点。但反过来看,你们的所谓调查,不也是单方陈述吗?在商业行为中,有句至理名言:“客户就是上帝”。商家的服务究竟如何,最有发言权的是客户,而非商家。“王婆卖瓜自卖自夸”,那不过是广告宣传,是最不可信的。
首先,姚洪新大师不辞辛劳、远赴赛场,其初衷必然是期望能够参与到比赛之中。然而,最终他愤而退赛,这是不争的事实。暂且不论是否存在他人说出诸多讽刺之语的情况,姚大师对赛事接待工作的不满是不容置疑的。仅从这一层面来看,贵方也应当进行深刻的反思。这就好比邀请一位客人到家中做客,最终客人却满心不悦、不欢而散,难道贵方就不应心怀一丝歉意吗?
另外,关于恶语相向的用词是否准确,笔者先附录姚大师这段对话:“管报名的那个组委会工作人员侮辱人,说‘我们领导还住不了单间,你还想住单间,你算老几?门儿都没有……’这是公开赛,我可以退赛,我退赛也没啥影响。他们要是真正邀请我,吃住都给我安排好,那才叫邀请。现在吃住都得自费,就免个报名费,其余啥都不管,这算哪门子邀请?……(房子的事)我说了两次都不给解决,都说‘事不过三’,我还说啥呢?”关于这段对话,笔者询问了“豆包”,其解释为:使用“恶语相向”一词是合适的,这个成语能直接体现对方用刻薄、难听的话针对人。由此可见,这个用词并无不当。
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荆门市象棋协会如此急于“捂盖子”,无疑是欲盖弥彰,只会让事情越描越黑。希望你们莫要仿效西贝创始人贾国龙,盲目公关却找不到靶子,最终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据悉,“‘中国农谷杯’象棋公开赛已举办三届,累计投入近百万资金”。笔者在西安筹备过多次大型比赛,作为一个省会城市,我们办一次比赛的费用不过几万元而已。荆门市作为湖北地级市,办三届比赛(合计6天赛期)竟豪掷近百万,如此大手笔,实在令人咋舌。想必赛事必定奢华无比,笔者在此只能表示由衷的羡慕、嫉妒与赞叹!希望“农谷杯”能越办越好,毕竟,对于棋友而言,有比赛总归是一件大好事。
言及于此,内心实不愿再掀一丝波澜,只盼此事能如静水深流,渐归平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