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海城市业余联赛
“上海普陀*石泉杯”
第十七届长三角地区中国象棋个人暨团体公开赛
竞赛规程
一、指导单位
上海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上海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
二、主办单位
上海市普陀区体育局
上海市普陀区石泉路街道党工委
上海市普陀区石泉路街道办事处
上海市普陀区职工文体活动中心
三、承办单位
上海市普陀区石泉路街道社区服务办公室
上海五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四、协办单位
五星体育传媒有限公司
长三角象棋联谊会
五、比赛时间和地点
(一)比赛时间:2025年9月13日(周六、线下赛)
(二)比赛地点:上海市普陀区职工文体活动中心 (上海市普陀区华池路10号)
六、比赛项目与分组
比赛项目:中国象棋个人暨团体赛
七、参赛资格
(一)运动员应思想品德良好,遵守运动员相关规定,经医务部门检查身体健康并适宜参加所报名项目的比赛;
注:参赛选手年龄原则不得超70周岁;个别超龄者,报名自愿,责任自负,自甘风险。
(二)各参赛运动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注册报名;
(三)凡已入选专业运动员的在编运动员、进入优秀运动队的运动员、获得职业等级称号的运动员和参加职业联赛的运动员,均不得参加本届本次比赛;
(四)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参赛单位参加比赛, 不得同时代表多个参赛单位参赛。
八、报名办法
(一)本次比赛针对长三角地区公开报名,需年满12周岁至70周岁,共30支代表队参加线下赛,报满为止。
(二)各参赛队伍可报:领队兼教练1名,棋手4名,性别不限。
(三)本次比赛收取100元/人报名费用,报名参赛以队缴费400元为准(领队免收报名费);报名截止后退赛、弃权的,不退报名费;组委会免费提供午餐,住宿自理。
(四)报名联系人:李雪幼(13917072131)、陈慰明(13962964763),各参赛队须9月7日前将报名表提交至联系人处(附件二,需参赛者姓名、联系电话)。所有报名参赛者由报名联系人和各领队拉入石泉杯比赛群。
九、竞赛办法
(一) 执行《象棋竞赛规则》(2020版),积分编排制(按照报名人数确定轮次)。
(二)各队领队、运动员需提前三天加入组委会指定比赛微信群,所有比赛信息会在群内发布,包括比赛编排、结果等。
(三)比赛前一天编排长在微信群中公布第一轮编排对阵表,棋手需在规定时间提前按照编排坐在自己的座位上。
(四)比赛用时:基本用时双方各20分钟,每走一步加5秒。
(五)如果发生迟到等情况,需等待10分钟,10分钟不到位,判迟到弃权。
(六)名次确定:
1.个人名次:按照规则14.3.1执行。即积分、对手分、胜局、犯规、后走局数、后走胜局,前一轮名次、直至区分。
2.团体成绩:按照规则14.9执行。即根据各队4人的名次之和排列名次,少者列前,同分名次较高者列前。
十、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线下赛团体赛录取前十名,奖金分别为:
名次 奖励
冠军 ¥2,500/队
亚军 ¥2,000/队
季军 ¥1,500/队
殿军 ¥1,000/队
第五名—第十名 ¥800/队
(二)个人名次录取前三十八名:
名次 奖励
冠军 ¥1,000/人
亚军 ¥800/人
季军 ¥600/人
第四名—第八名 ¥500/人
第九名—第十八名 ¥400/人
第十九名—第二十八名 ¥300/人
第二十九名—第三十八名 ¥200/人
(三)擂台挑战赛(细则现场宣布)
1、由个人冠军挑战上届擂主胡迪获胜一方将获得¥3,000元奖励, 攻擂者握手言和失败则不得获得奖励,擂主握手言和则获得¥1,500元奖励。
2、获得本次冠军选手将延续至2026年,与下届冠军进行擂台挑战赛,如守擂成功将获得额外奖励;如守擂失败则将擂主移交对手,奖励则由挑战成功者获得。
十一、本竞赛规程的解释、修改权归本赛事组委会所有。
竞赛日程安排的时间节点,如有变动,以现场通知为准(并发布到参赛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