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中国·重庆第六届“学府杯”象棋公开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重庆市棋院、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重庆市沙坪坝区体育局、重庆市沙坪坝区陈家桥街道办事处
二、承办单位:重庆大学城第三中学校
三、协办单位: 沙坪坝区象棋协会、沙坪坝棋院
四、竞赛时间地点:比赛定于2018年7月1-4日在重庆大学城第三中学校(沙坪坝区陈家桥街道慧堂路)举行,比赛设成年组和少儿组,同步分组比赛。首轮比赛自7月1日上午8:30开始。
请参赛棋手务必于6月30日18:00前现场签到交费,过时未签到一律不予编排。报名确认后无故不参赛者且未提前退赛者视作“非诚信棋手”,将被取消以后参赛资格。
五、竞赛办法:采用《象棋竞赛规则(2011)》,实行积分编排制+淘汰制,成年组13轮,少儿组9轮,比赛单方用时35m+5s。
六、报名资格、方式及费用:
1.成年组限报140人,重庆市内限报60名,市外80名,额满即止。资格要求:象棋特级大师及大师;全国业余高手或省级名手;重庆市级名手及重庆市属各区县冠军;港澳台、海外及女子棋手资格适当放宽。报名选手要求70岁以下且身体健康,品行优良,拒绝“非诚信棋手”参赛。报名时需交赛事服务费100元/人,另交工作餐费100元/人(比赛期间午、晚餐及聚餐费用),大师及特大免交赛事服务费和工作餐费。
2.少儿组(14岁以下)限报40人。限重庆籍户口(沙坪坝区户口优先考虑)2004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少儿,每位选手需交赛事服务费100元,另交工作餐费100元/人(比赛期间午、晚餐及聚餐),陪同参赛的教练或监护人交就餐费100元/人。
3.其他费用:所有参赛棋手及监护人往返交通、住宿费和早餐费用自理(组委会为参赛选手统一提供比赛期间午餐、晚餐、比赛结束聚餐;全国冠军、港澳台及海外棋手每人补贴500元交通费),安全责任自负;组委会为参赛棋手提供比赛服装,赠送精美纪念品。少儿棋手监护人必须提前购买相关责任保险,否则责任自担。
4.报名方式:报名必须注明姓名、性别、组别、籍贯(省名)、个人等级或历史最好成绩,以短信方式发到王钊远(逍遥君子)手机13883873280上。报名截止于2018年6月22日18:00。所有报名人员经组委会集体审核同意并发布到广东象棋网专贴后,方取得届时现场报到交费资格。
七、奖励设置:总奖金114700元。
1.少儿组:奖励前12名选手,发奖金和证书,冠军奖金600元,亚军500元,季军400元,第4名300元,第5名200元,第6-12名各奖100元。另:2010年1月1日后出生的儿童单独排名,奖励前6名,第1名300元,第2名200元,第3-6名各100元。所有参赛选手均颁发参赛证书,少儿组奖金合计3600元。
2.成年组:录取前48名选手并颁发奖金和证书,其中前三名单独颁发奖杯。奖金分配如下:冠军20000元,亚军10000元,季军6000元,第4名5000元,第5名4000元,第6名3500元,第7名3000元,第8名2500元,第9名2200元,第10名2000元,第11-16名顺次为1800元,1800元,1600元,1600元,1400元,1400元,第17-20名各1200元,第21-24名各1100元,第25-32名各1000元,第33-37名各800元,第38-42名各600元,第43-48名各400元。成年组奖金合计94400元。
3.本地奖:奖励成年组重庆籍(以身份证为准)选手前20名,颁发证书及奖金。第1名2000元,第2名1500元,第3名1200元,第4名1000元,第5名800元,第6名600元,第7名500元,第8名400元,9-12名各300元,13-20名各200元。重庆本地选手奖金合计10800元。
4.女子奖:取成年女子前八名颁发证书及奖金。按名次依次为1500元、1200元、1000元、800元、500元、400元、300元和200元。女子组奖金合计5900元。
八、组委会聘请胡智慧担任裁判长。网络报道:逍遥君子(王钊远)。
九、未尽事宜按组委会赛前另行制定的《补充规定》执行。
2018中国·重庆第六届“学府杯”象棋公开赛组委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八日
第六届学府杯象棋公开赛补充规定
<!--[if !supportLists]-->(一)<!--[endif]-->关于活动内容及日程安排:
6月30日19:00 技术会议 (全体运动员、裁判员) 学术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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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天: 7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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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活动内容 |
参加人 |
地 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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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0—09:40 |
大会开幕式 |
所有棋手、来宾 |
学术报告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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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40—10:00 |
楚河汉界象棋历史文化展(含解说) |
所有棋手、来宾 |
大三中中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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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11:50 |
第1轮比赛 |
参赛棋手 |
形体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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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12:40 |
午 餐 |
所有来宾 |
食 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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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14:40 |
第2轮比赛 |
参赛棋手 |
形体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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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0—16:20 |
第3轮比赛 |
参赛棋手 |
形体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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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0—18:00 |
第4轮比赛 |
参赛棋手 |
形体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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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19:00 |
晚 餐 |
所有来宾 |
食 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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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0—21:30 |
特级大师车轮战表演 名局讲解,文化讲座 |
柳大华、党斐 双人盲棋表演 |
学府广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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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7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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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活动内容 |
参加人 |
地 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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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12:00 |
第5、6轮比赛 |
参赛棋手 |
形体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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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13:00 |
午 餐 |
所有来宾 |
食 堂 |
|
14:30—18:00 |
第7、8轮比赛 |
参赛棋手 |
形体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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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0—19:30 |
晚 餐 |
所有来宾 |
食 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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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0—20:30 |
象棋文化讲座(棋如人生报告会) |
所有来宾 |
学术报告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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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天: 7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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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活动内容 |
参加人 |
地 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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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12:00 11:30—12:00 |
第9、10轮比赛 少儿组颁奖仪式 |
参赛棋手 少儿棋手 |
形体室 学术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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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13:00 |
午 餐 |
所有来宾 |
食 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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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18:00 |
第11、12轮比赛 |
参赛棋手 |
形体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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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0—19:30 |
晚 餐 |
所有来宾 |
食 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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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天: 7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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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活动内容 |
参加人 |
地 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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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12:00 |
第13轮比赛 淘汰赛第3轮 |
参赛棋手 |
形体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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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13:00 |
闭 幕 式 |
所有来宾 |
学术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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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 |
聚 餐 |
所有来宾 |
食 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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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 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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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开幕式和第一轮比赛的时间可能调换,以当日通知为准,务请关注。
2.陈家桥学府广场象棋文化宣传活动根据天气确定,以当天通知为准。
3.各轮比赛及活动规定时间敬请所有人员严格遵守执行。
(二)关于比赛办法、对阵决定:
1.比赛规则:采用中国象棋协会审定《象棋竞赛规则(2011)》。
2.赛制安排:少儿组采用积分编排制进行9轮比赛,成人组采用积分晋圈制共13轮,自第10轮结束后,前8名晋级决赛圈,决赛采用3轮单败淘汰制。前8名之后的棋手仍沿用积分编排制进行余下比赛。八强交叉淘汰对阵表,由预赛名次分配产生(见附1).
附1:八强对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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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淘汰规则:分三轮交叉淘汰,每轮最多3局,实行“一慢两快”金局制,即任意一局获胜者或第3局后手方(连续3局和棋)晋级。其中第1局(慢棋)与第2局(快棋)交换先后手,第1局和第3局(超快棋)均由预赛排名靠前者优先选择本局先后手。
4.比赛用时:慢棋每方基本用时35分钟,每走一步加5秒;快棋红黑基本用时各10分钟,每走一步加5秒;超快棋红方基本用时6分钟,黑方4分钟,每走一步加3秒。
5.特别提醒:快棋阶段若某方犯规两次,裁判可直接判负;快棋阶段当任何一方用时不足1分钟时,只要发生未走棋先按钟或将棋子弄乱到棋盘以外者立即判负。
(三)关于编排、弃权等问题:
1.第1轮根据编号采用临近编排原则进行人工编排,自第2轮开始采用积分编排。赛前设置种子选手若干,技术会议上确定其编号,成年组种子选手首轮不相遇,同单位选手不回避。少儿组整体混编。
2.若双方棋手入座时坐错先后手或台次,应在15分钟内进行更换重赛,15分钟后被发现视为双方认同,对阵及对局结果有效。未及时登记成绩可按“双弃”处理,进展缓慢结束时间预计较晚可能影响赛程安排的棋局,可暂时按和棋录入。
3.无故弃权一轮或连续弃权两轮下轮不予编排。每局开始后20回合以内或20分钟以内禁止无故认输或协议作和,违者裁判有权按“双弃”处理。
(四)迟到、错误问题处理:
<!--[if !supportLists]-->1.<!--[endif]-->每轮自宣布开赛后,15分钟内未到赛桌前就坐者按“弃权”处理,若双方棋手均未到赛桌前就坐者,按“双弃”处理。中途双方同时离桌,后离桌者按弃权处理。
<!--[if !supportLists]-->2.<!--[endif]-->比赛中途发现棋钟设置不合规定要求,若开赛20分钟以内发现的及时纠正,过后发现的原则上不予处理。若对局终了前,棋钟临时发生故障,则由裁判组酌情处理。若分数登记失误,及时发现及时解决。超过两轮发现分数错误视为棋手默认,不予处理。
(五)关于自然限着的局面:
1.比赛慢棋执行自然限着40回合,快棋为30回合,其中提出方“将军”着数均不计入自然限着。快棋自然限着的审核可在对局终了后进行,若属实可判和。否则,以实战结果为准。
2.凡涉及自然限着的棋局里,提出方的“捉”、“杀”等着法累计最多按自然限着总数的一半来计算。
(六)关于名次区分与相关奖励:
1.各组最终名次按积分高低排列,破同分顺序依次为:累进分(每轮积分相加总和)、胜局、犯规、直胜、后走局数。如无法区分,则从第一轮起逐轮去除各轮积分进行比较,以此类推,直至区分。
2.允许女子棋手及本地棋手参与公开组排名并领取相应奖励。少儿组根据年龄组分别排名并按规程发放对应奖励,其中通排奖励前12名,另8岁及以下组(201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单独排名,奖励前6名,少儿棋手证书按其年龄分组排名制作。
(七)关于行棋要求和执法尺度:
1.执行“摸子走子,落子无悔”的原则,落子生根,以手离开为准。摆正棋子必须在自己的行棋时间内进行,且事先向对手声明,否则按摸子论处;
2.在同一棋局中,单方第一次出现未走棋先按钟或者违反行棋规定者,判犯规一次,若第二次出现同类错误则立即判负;
3.比赛中,单方一旦形成或必将形成“自杀”者,如打将不应将,送吃将帅等立即判负。
(八)关于犯规及特殊问题处理:
凡违反《象棋竞赛规则(2011)》或竞赛规程相关规定及本补充规定以下条款的棋手,裁判组有权最低按犯规并扣除责任棋手累进分处理,每犯规一次扣1分。纠纷棋局认负棋手可不按犯规处理。
1.参赛棋手必须着比赛服装入场参加比赛及相关活动。
2.文明对弈,服从裁判,尊重对手,赛场内严禁吸烟。
3.对局中发生案例或待判局面应及时提出,过时概不受理。
4.为配合网络报道,每轮前十台、大师所在台次及裁判员指定台次,其胜方或和棋的先手方须及时主动进行当轮全局录谱工作。
5.棋手进入赛场续将手机设置为“静音或震动”状态,比赛中手机响铃、接打手机或长时间注视手机屏幕立即判负。比赛期间裁判组有权替棋手暂时保管手机。
6.保持赛场安静,结束比赛的责任棋手须及时向本组裁判登记并签字确认成绩,胜方或和棋的双方必须签字认可,待双方摆好棋子后方可离场。
7.严禁赛后在赛场内长久逗留、高声交谈、聚众拆棋等严重干扰赛场秩序的行为。
8.严禁冒名顶替参赛、假名参赛及作弊、交易等,若被发现或举报属实,组委会有权取消其比赛成绩或资格。棋手须全力配合组委会的反作弊检查工作。
(九)关于申诉问题处理
裁判长的裁决为最终裁决,若对裁判组裁决有异议,可当轮比赛结束2小时以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申诉费100元/人,若申诉成功由组委会及时通报并返还申诉费用,但不得改变比赛结果。否则不予退还。
(十)未尽事宜由裁判组酌情处置。
二〇一八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