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江苏省体育局、江苏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常州市体育局
三、支持单位:江苏省棋牌运动管理中心、江苏省棋类运动协会
四、执行单位:常州市棋类协会、常州市象棋协会
五、竞赛日期和地点:2023年 7月 29 日 至 31 日在常州举行。
六、参加单位:
南京市、无锡市、徐州市、常州市、苏州市、南通市、连云港市、淮安市、盐城市、扬州市、镇江市、泰州市、宿迁市。
省棋协团体会员单位、象棋特色学校可组队自费参加比赛。
七、竞赛组别和项目
(一)竞赛组别:
U18组(17-18岁)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
U16组(15-16岁)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出生
U14组(13-14岁)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出生
U12组(10-12岁)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出生
儿童组 (7-9岁) 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出生
幼儿组(6岁以下)201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竞赛项目:
U18组男子个人赛
U18组女子个人赛
U16组男子个人赛
U16组女子个人赛
U14组男子个人赛
U14组女子个人赛
U12组男子个人赛
U12组女子个人赛
儿童组男子个人赛
儿童组女子个人赛
幼儿组男子个人赛
幼儿组女子个人赛
八、参加办法及相关规定
(一)报名人数规定
1、各组别报名人数不限。
2、各单位领队1人、教练1人、各组男、女运动员各1人,可享受在编人员待遇,每队不超过10人。儿童组、幼儿组和超编人员一律自费。
(二)参赛资格:
1、U18组、U16组运动员必须持有六级以上中国象棋协会颁发的业余等级证书。
2、U14组、U12组运动员必须持有八级以上中国象棋协会颁发的业余等级证书。
3、凡按年龄划分组别的项目,不得越组参赛。
4、在外省注册的运动员不得参赛。
九、竞赛办法
(一)各组别分别进行男、女个人赛。
(二)比赛视参赛人数决定比赛轮次,采用循环制或积分编排制。
(三)执行中国象棋协会审定的《象棋竞赛规则2020版》。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男、女各组分别录取前八名,不足八人的组别以实际参赛人数递减一名录取名次,不足三人的组别取消该组别比赛。
(二)根据象棋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2021版)文件,U18组、
U 16组、U14组、U12组达到相应成绩可申报三级运动员称号(各小项须至少8人上场比赛方可授予等级称号)。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四)各组别前二名可获得江苏省象棋少年队集训资格。
十一、报名与报到
(一)各单位于7月 14日前将报名表一式两份,并加盖体育部门公章,分别寄(南京市五台山1-6号江苏棋院111室,赵馨怡收,邮编:210029,电话:025-86601270)和赛区【常州市钟楼区西新桥二村107幢,徐翔收,电话18015084500,同时将电子版报名表发至邮箱469801827@qq.com】。
(二)裁判组于赛前2天中午12:00前到赛区报到,各代表队于赛前1天17:00前到赛区报到,所有参赛队大会统一安排食宿,请所有参赛人员自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三)报到时,须向大会交验运动员第二代身份证、等级证书原件和保险证明,否则不予参赛。
十二、裁判长、编排长、裁判员、仲裁委员会名单另行通知。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江苏省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