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七斗星杯”全国象棋甲级联赛补充细则
一、规定时间提交参赛棋手出场名单和出场首叫或竞叫,迟到5分钟未到场者,按放弃竞叫先后手处理。
二、如优先选择方主动放弃“首叫”,则按竞叫方的选择为最后的确定。
三、每场比赛开赛逾15分钟未到场就座者,按弃权论。
四、每局比赛中的“犯规”记录,不影响两队之间的成绩计算,但作为22轮比赛结束计算名次排位时的区分条件之一。
五、区分名次:场分多者名次列前,场分相同则按以下顺序区分:全队总局分、全队胜场、直胜、全队犯规。再无法区分则依次比较各自棋手的最高得分,高者列前。
六、鉴于本届比赛改变记分方法的特殊情况,在双方出现“不变作和”的待判局面时,暂执行允许双方必须在两着(两个回合)内变着,否则,裁判员立即判和。
2007“七斗星杯”全国象棋甲级联赛
竞赛委员会、裁判委员会
2007年5月21日
每轮比赛的前一天下午五时前,由主场裁判长主持先后手、用时的竞叫工作,具体方法和程序如下:
1、双方代表队同时向主场裁判长提交出场名单,主场裁判长宣读双方出场台次顺序。
2、按照主队一、三台、客队二、四台优先“首叫”的原则,从第一台开始逐台“首叫”和“竞叫”。首叫方必须在规定基本用时的基础上至少以5分钟为一档减少用时;竞叫方必须比首叫方的用时再减5分钟。竞叫方的选择为双方先后手和用时的最后确定。
3、首叫或竞叫应由棋手本人行施权力,委托教练或领队亦可,如有一方放弃首叫或竞叫权,则以另一方的选择为准,确定先后手和基本用时。
4、先后手及基本用时的“竞叫”结束后,应向双方明确宣读最终结果。
5、为保证对局资料的完整性,请对局双方和裁判员在对局记录和记分单上标明对局双方基本用时。实战对局结果(胜、负、和)和实际记分(2分、0分)。
6、团体记分单上应有主、客队教练或参赛棋手及主场裁判长的签字。比赛结束后应立即将团体记分单传真至中国象棋协会。
2007年“七斗星杯”全国象棋甲级联赛
竞赛委员会 裁判委员会
二00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和棋算黑胜!天大的笑话!亏他娘的想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