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轮比赛的前一天下午五时前,由主场裁判长主持先后手、用时的竞叫工作,具体方法和程序如下:
1、双方代表队同时向主场裁判长提交出场名单,主场裁判长宣读双方出场台次顺序。
2、按照主队一、三台、客队二、四台优先“首叫”的原则,从第一台开始逐台“首叫”和“竞叫”。首叫方必须在规定基本用时的基础上至少以5分钟为一档减少用时;竞叫方必须比首叫方的用时再减5分钟。竞叫方的选择为双方先后手和用时的最后确定。
3、首叫或竞叫应由棋手本人行施权力,委托教练或领队亦可,如有一方放弃首叫或竞叫权,则以另一方的选择为准,确定先后手和基本用时。
4、先后手及基本用时的“竞叫”结束后,应向双方明确宣读最终结果。
5、为保证对局资料的完整性,请对局双方和裁判员在对局记录和记分单上标明对局双方基本用时。实战对局结果(胜、负、和)和实际记分(2分、0分)。
6、团体记分单上应有主、客队教练或参赛棋手及主场裁判长的签字。比赛结束后应立即将团体记分单传真至中国象棋协会。
2007年“七斗星杯”全国象棋甲级联赛
竞赛委员会 裁判委员会
二00七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