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比赛采用《2007年象棋竞赛规则(试行)》进行比赛。
二. 比赛开始逾15分钟不到场的棋手为自动弃权。
三. 比赛对局记录:
1. 棋手应清晰完整准确做好记录,如出现漏记情况:每4着判犯规一次,一局中出现3次判负。另外本赛不执行“用时不足3分钟允许暂缓记录”的规定。
2. 记录不完整的一方裁判员不受理提出“自然限着”之类问题。
四. 如女子棋手等级分不足2450分,当男子棋手遇到时,暂按2450分等级分计算。
五. 自然限着
采用60回合自然限着。
六. 关于淘汰办法:
如遇多名棋手积分相等,人数超过规定时按以下顺序进行淘汰;累进分少者,胜局少者,执先多者。
七. 赛场纪律“
1. 礼貌行棋,互相尊重。
2. 比赛中任何棋手不得随意离开赛场,接打手机及查看短信,违者判负。
八. 未尽事宜,赛前会议上宣布。
裁判组
二O O八 年 三 月 四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