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即将举行棋类锦标赛
阜阳“昊源杯”首届棋类锦标赛象棋比赛规程
一、 主办单位:阜阳市体育局 市总工会 市教育局;
二、 协办单位: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三、 承办单位:阜阳市棋类协会 市少年宫;
四、 比赛时间:社会组:2008年11月28日至11月30日;
青少年组:2008年12月13—14日。
五、 比赛地点:社会组:市老年活动中心(文峰公园内)、
青少年组:待定。
六、 参加单位: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大中型企业,全市各中小学校可单独组队参赛。
七、 比赛项目:
(一)象棋社会组:男子团体、个人赛;女子团体、个人赛;
(二)象棋青少年组:
1、男子中学组团体、男子甲、乙组个人赛;
2、男子小学组团体、男子丙、丁组个人赛;
3、女子中学组团体、女子甲、乙组个人赛;
4、女子小学组团体、女子丙、丁组个人赛。
八、运动员资格:
1、社会组参赛选手年龄不限,所在地区不限。非阜阳籍人员参加比赛,只计算比赛成绩,不参加等级评定;阜阳籍运动员按实际比赛名次予以奖励,参加等级评定时去除外籍运动员名次。
2、青少年组年龄要求:
甲组: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是在校学生;
乙组: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丙组: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丁组: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所有参赛选手必须是思想进步,身体健康者。
九、参加办法:
(一)社会组:各单位须在参赛运动员名单中注明参加团体赛成员,每队团体由3人组成,不足3人,不计算团体成绩。参加个人赛的运动员可直接报名。 (二)青少年组:中学组团体须报甲、乙组各一人;小学组团体须报丙、丁组各一人,每校参赛人数不超过10人。
(三)各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1名。各中小学校可报领队1名、辅导老师2名。
十、奖励办法:
(一)社会组:
1、团体取前六名奖励,颁发奖杯,证书。
2、个人取前八名奖励,颁发证书,奖金。
3、团体前六名授予2008年度“阜阳甲级队”称号,个人前八名可授予“阜阳市一级棋士”称号,个人九至十八名授予“阜阳市二级棋士”称号,个人十九至三十名授予“阜阳市三级棋士”称号。
(二)青少年组:
1、团体取前六名奖励,颁发奖杯,证书。
2、个人取前八名奖励,颁发证书。甲、乙组冠军授予“阜阳市一级棋士”称号,甲、乙组2—8名授予“阜阳市二级棋士”称号;丙、丁组前三名授予“阜阳市二级棋士”称号,丙、丁组4—8名授予“阜阳市三级棋士”称号。
3、凡获以上成绩者,须于赛后两个月内,到阜阳市棋类协会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无效。
4、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和“优秀体育教师奖”。
十一、比赛方法:
1、根据实际报名人数确定比赛办法。
2、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象棋竞赛规则。
十二、报名与报到:
1、报名:
各单位报名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于比赛前6日(以邮戳为准)寄送至市棋类协会(地址:阜阳市颍州中路防疫站东侧;联系人:彭华光,电话:2280668,7129672,13505589827、王腾,13955877376)。逾期视为放弃比赛资格。社会组报到时须交纳团体参赛费150元,个人报名须交纳参赛费50元,否则不予参赛。
2、报到:
各单位于比赛前一天、裁判员于赛前两天到竞赛组委会报到。
十三、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裁判员由市体育局选派,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照[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由市体育局执行。
十四、其他:
1、各代表队一切费用自理。
2、各代表队报到时须交纳赛风赛纪保证金100元,比赛结束后无违纪行为一律退还。
十五、本竞赛规程由市体育局负责解释 。
十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