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吉林市首届职工象棋比赛的
通 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各产业、开发区工会,各直属机关、企业工会,市职工文化体育协会会员单位:
为弘扬中华传统体育文化,丰富和活跃我市广大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进一步激发广大职工群众积极投身经济建设的热情,不断提高我市职工象棋运动的水平,市总工会、市职工文化体育协会定于12月初举办吉林市首届职工象棋比赛,望各级工会、职工文体协会会员单位根据《竞赛规程》要求积极组织,踊跃参赛。
此通知
附:《吉林市首届职工象棋比赛竞赛规程》
《吉林市首届职工象棋比赛报名表》
吉林市总工会
吉林市职工文化体育协会
吉林市首届职工象棋比赛
竞赛规程
一、 竞赛主办单位
吉林市总工会
吉林市职工文化体育协会
二、竞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8年12月初
比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竞赛项目
团体,男子个人,女子个人。
四、参赛方式
1、每个参赛单位限报一个队,每队不得超过三人,女子个人赛人数不限,报团体队必须由三人组成;
2、所有参赛人员必需是本单位在职职工。
五、竞赛办法
1、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1999年象棋竞赛规则》进行比赛;
2.比赛采用积分编排和队员总分制,男女分组比赛;
3.比赛轮次、比赛用时领队会待定。
六、奖励办法
比赛设男、女单项和团体奖。男单取前12-16名,女单视报名情况待定。团体赛根据报名参赛队多少,确定奖励名次。
七、经费
1、所有参赛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凡市职工文化体育协会成员单位的参赛选手免交报名费,非会员单位的参赛选手参加个人赛的每人交报名费30元,参加团体赛的每队交报名费200元。
八本规程解释权归属吉林市总工会、吉林市职工文化体育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