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全国象棋甲级联赛暨全国象棋锦标赛
(男子团体甲组)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中国象棋协会
二、承办单位:温州市永嘉县人民政府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6-12月(6月18日永嘉宾馆开幕式)
四、参赛单位:
获得2009年全国象棋甲级联赛前十名的单位:湖北、广东、四川、上海、浙江、北京、河南、黑龙江、江苏、沈阳;
获得2009年全国象棋锦标赛(团体)男子乙组比赛升组资格的单位:煤矿体协、山东。
五、竞赛项目:男子团体赛(甲组)。
六、参加办法:
(一)每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1名,棋手6名(允许报女棋手)。每场上场队员4名。
(二)各队参赛棋手须为中国象棋协会注册棋手。
(三)参赛棋手在同一竞赛年度内只能代表一个注册单位比赛。
七、竞赛办法:另定。
八、裁判员、仲裁委员会和赛风赛纪委员会工作:
(一)各主场裁判长由中国象棋协会选派,各主场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遴选一级以上(含一级)裁判担任副裁判长、二级(含二级)裁判担任裁判员工作。
(二)仲裁工作按《仲裁委员会工作条例》执行。
(三)赛风赛纪委员会负责处理各赛区、参赛队、裁判人员的赛风赛纪问题,按《赛风赛纪委员会工作条例》执行。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录取前六名。
(二)联赛前10名和2010年全国象棋锦标赛(团体)男子乙组前2名获得参加2011年全国象棋甲级联赛的资格。
(三)其他奖项评奖办法另定。
十、报名:
(一)报名办法另行通知;
(二)报名后或参赛后退出比赛的棋队,将给予停赛(联赛、团体赛和协会主办的杯赛)两年的处分。
十一、器材和经费:
(一)棋子、棋盘和棋钟须严格按照中国象棋协会器材标准准备。
(二)各队在比赛期间所需的所有相关费用均自理。主场负责大会裁判人员和竞赛工作人员的费用。在接待工作上,各队要以诚相待,互利互惠,为联赛创造一个和谐的氛围。
(三)赛会制比赛期间,各队旅费、食宿费用自理。
(四)主客场制比赛,客队旅费自理,食宿费由主队负责。
十二、请参赛棋手着正装参加比赛并出席与比赛有关的各项活动。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在中国象棋协会。
2010楠溪江杯全国象棋甲级联赛比赛日程 | ||||||||
轮次 | 日期 | 地点 | 对 阵 情 况 | |||||
开幕式 | 6.18 | 永嘉 | ||||||
第1轮 | 6.18 | 永嘉 | 黑龙江-广东 | 山东-沈阳 | 湖北-浙江 | 河南-上海 | 北京-煤矿 | 四川-江苏 |
第2轮 | 6.19 | 永嘉 | 广东-江苏 | 煤矿-四川 | 上海-北京 | 浙江-河南 | 沈阳-湖北 | 黑龙江-山东 |
第3轮 | 6.21 | 永嘉 | 山东-广东 | 湖北-黑龙江 | 河南-沈阳 | 北京-浙江 | 四川-上海 | 江苏-煤矿 |
第4轮 | 6.22 | 永嘉 | 广东-煤矿 | 上海-江苏 | 浙江-四川 | 沈阳-北京 | 黑龙江-河南 | 山东-湖北 |
第5轮 | 7.7 | 各主场 | 湖北-广东 | 河南-山东 | 北京-黑龙江 | 四川-沈阳 | 江苏-浙江 | 煤矿-上海 |
第6轮 | 7.14 | 各主场 | 广东-上海 | 浙江-煤矿 | 沈阳-江苏 | 黑龙江-四川 | 山东-北京 | 湖北-河南 |
第7轮 | 7.21 | 各主场 | 河南-广东 | 北京-湖北 | 四川-山东 | 江苏-黑龙江 | 煤矿-沈阳 | 上海-浙江 |
第8轮 | 7.28 | 各主场 | 广东-浙江 | 沈阳-上海 | 黑龙江-煤矿 | 山东-江苏 | 湖北-四川 | 河南-北京 |
第9轮 | 8.11 | 各主场 | 北京-广东 | 四川-河南 | 江苏-湖北 | 煤矿-山东 | 上海-黑龙江 | 浙江-沈阳 |
第10轮 | 8.14 | 永嘉 | 广东-沈阳 | 黑龙江-浙江 | 山东-上海 | 湖北-煤矿 | 河南-江苏 | 北京-四川 |
第11轮 | 8.15 | 永嘉 | 四川-广东 | 江苏-北京 | 煤矿-河南 | 上海-湖北 | 浙江-山东 | 沈阳-黑龙江 |
第12轮 | 8.16 | 永嘉 | 广东-四川 | 北京-江苏 | 河南-煤矿 | 湖北-上海 | 山东-浙江 | 黑龙江-沈阳 |
第13轮 | 8.17 | 永嘉 | 沈阳-广东 | 浙江-黑龙江 | 上海-山东 | 煤矿-湖北 | 江苏-河南 | 四川-北京 |
第14轮 | 9.8 | 各主场 | 广东-北京 | 河南-四川 | 湖北-江苏 | 山东-煤矿 | 黑龙江-上海 | 沈阳-浙江 |
第15轮 | 9.22 | 各主场 | 浙江-广东 | 上海-沈阳 | 煤矿-黑龙江 | 江苏-山东 | 四川-湖北 | 北京-河南 |
第16轮 | 9.29 | 各主场 | 广东-河南 | 湖北-北京 | 山东-四川 | 黑龙江-江苏 | 沈阳-煤矿 | 浙江-上海 |
第17轮 | 11.3 | 各主场 | 上海-广东 | 煤矿-浙江 | 江苏-沈阳 | 四川-黑龙江 | 北京-山东 | 河南-湖北 |
第18轮 | 11.24 | 各主场 | 广东-湖北 | 山东-河南 | 黑龙江-北京 | 沈阳-四川 | 浙江-江苏 | 上海-煤矿 |
第19轮 | 12.13 | 永嘉 | 煤矿-广东 | 江苏-上海 | 四川-浙江 | 北京-沈阳 | 河南-黑龙江 | 湖北-山东 |
第20轮 | 12.14 | 永嘉 | 广东-山东 | 黑龙江-湖北 | 沈阳-河南 | 浙江-北京 | 上海-四川 | 煤矿-江苏 |
第21轮 | 12.15 | 永嘉 | 江苏-广东 | 四川-煤矿 | 北京-上海 | 河南-浙江 | 湖北-沈阳 | 山东-黑龙江 |
第22轮 | 12.16 | 永嘉 | 广东-黑龙江 | 沈阳-山东 | 浙江-湖北 | 上海-河南 | 煤矿-北京 | 江苏-四川 |
闭幕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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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 16 日 上午进行第 22 轮比赛、下午闭幕式 |
湖北、广东、四川、上海、浙江、北京、河南、黑龙江、江苏、沈阳、煤矿、山东象棋队:
2010“楠溪江杯”全国象棋甲级联赛开幕式及1-4轮比赛定于6月18-22日在浙江省永嘉县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
1.请各参赛队于6月17日14:00前报到;
2.协会选派的正、副裁判长和各队推荐选派的裁判员于6月16日16:00前报到。
二、报到地点:
浙江永嘉宾馆(宾馆电话:0577-67220888)。
三、接站地点:
温州火车站、汽车站,温州机场。
四、接站人员:接待车辆及人员以各参赛队为单位接送,大会不负责接待个人。
用于本次接送的车辆共3辆,二辆小车,一辆商务车,车号分别是:8225、0039、09220(租用)。
共分三组:
第一组:金可付、黄海宝,车号8225。联系人:黄海宝,联系电话:13868396661。
负责接送:湖北、广东、四川、上海象棋队
第二组:傅恩挺、刘坚,车号0039。联系人:刘坚,联系电话:13732008168。
负责接送:浙江、北京、河南、黑龙江象棋队
第三组:全战友、吕勇,车号09220。联系人,吕勇,联系电话:13676545858。
负责接送:江苏、沈阳、煤矿、山东象棋队
请各代表确定行程后,与接待人联系接站事宜:
五、食宿费:
食宿标准260元/每人/每天。早餐为自助餐形式,中、晚餐以拼桌形式提供。
六、请各队于6月8日前将《参加2010“楠溪江杯”象甲联赛开幕式及1-4轮比赛人员名单表》填好传真至:永嘉县体育局,联系人:潘罗华 电话/传真0577-67222224。
七、着装:参赛人员须着正装出席开幕式及比赛。
八、日程安排
日期 | 时间 | 活动内容 | 地点 |
6月16日 | 16:00前 | 裁判员报到 | 永嘉宾馆1202房会务组 |
6月17日 | 14:00前 08:30-11:00 14:30-16:30 16:00 17:30 | 各队报到 裁判员培训 裁判员培训 领队会 欢迎晚宴 | 永嘉宾馆1202房会务组 永嘉宾馆3楼一号会议室 永嘉宾馆3楼三号会议室 永嘉宾馆3楼一号会议室 永嘉宾馆4楼多功能厅 |
6月18日 | 10:00 13:00 | 开幕式 第一轮比赛 | 永嘉中学体育馆 永嘉宾馆4楼多功能厅 |
6月19日 | 13:00 | 第二轮比赛 | 永嘉宾馆4楼多功能厅 |
6月20日 | 08:30-11:30 16:30-17:30 | 考察 120盘车轮战公益活动 | 楠溪江 永嘉县体育场 |
6月21日 | 13:00 | 第三轮比赛 | 永嘉宾馆4楼多功能厅 |
6月22日 | 13:00 | 第四轮比赛 | 永嘉宾馆4楼多功能厅 |
6月23日 | 离会 |
附1:各队推荐选派的裁判员名单
各队推荐选派(执裁1-4轮赛会)的裁判员名单
湖北 贺 进
广东 黄胜光
四川 张 琳
上海 葛维蒲
浙江 陈建国
北京 杨敬东
河南 王聚群
黑龙江 刘海亭
江苏 周毓平
沈阳 吴锡宁
煤矿 赵丽华
山东 王 伟
2010“楠溪江杯”全国象棋甲级联赛
总裁判长朱宝位、副总裁判长言穆江、马佩良、厉晓秋。
浙江队主场安排预案
轮次 | 日期 | 地点 | 对阵 |
第6轮 | 7.14 | 安吉 | 浙江-煤矿 |
第9轮 | 8.11 | 杭州 | 浙江-沈阳 |
第15轮 | 9.22 | 桐庐 | 浙江-广东 |
第16轮 | 9.29 | 慈溪 | 浙江-上海 |
第18轮 | 11.24 | 北仑 | 浙江-江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