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体育局文件
桂体字〔2010〕37号
关于举办2010广西体育节—城市象棋
联赛的通知
各市体育局:
为了推动全区群众体育运动的开展,弘扬国粹文化,以实际行动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同时广泛组织群众参与体育健身,促进群众体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自治区体育局定于2010年7月—12月在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玉林市和贵港市举行2010广西体育节—城市象棋联赛。现将竞赛规程发给你们,请积极组队参赛。 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 二〇一〇年六月一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
二〇一〇年六月一日
附件:2010广西体育节—城市象棋联赛竞赛规程
2010广西体育节—城市象棋联赛竞赛规程
【赛事简介】
象棋承载着中国的传统文化,又丰富着人们的业余生活。棋局上既是智慧的较量,又是人生哲理和生存观的体现;既有娱乐性,也有思想性;既能培养人的斗志,又能陶冶人的情操;既能提高思维力,又能锻炼意志力。本次联赛将围绕“以棋会友,弘扬国粹”的主题,让更多的人喜爱并参与到象棋这项运动中来。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
承办单位:南宁市人民政府
柳州市人民政府
桂林市人民政府
梧州市人民政府
玉林市人民政府
贵港市人民政府
广西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
广西象棋协会
协办单位:南宁市体育局
柳州市体育局
桂林市体育局
梧州市体育局
玉林市体育局
贵港市体育局
广西电视台资讯频道 新闻在线
广西日报传媒集团
组委会
名誉主任:黄道伟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广西象棋协会名誉主席
林国强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常务副主席
广西象棋协会名誉主席
主 任:容小宁 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局长
副 主 任:岑汉康 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巡视员
莫 扬 广西象棋协会主席
各市人民政府主管文体领导
委 员:钟水生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机关工会主席
广西象棋协会顾问
李 雄 广西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主任
黄金权 广西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副主任
广西象棋协会副主席
宋君辉 南宁市体育局副局长
梁文翔 柳州市体育局副局长
朱国瑞 桂林市体育局副局长
金湘滨 梧州市体育局副局长
林 琳 玉林市体育局副局长
王志坚 贵港市体育局副局长
办公室
主 任:何 军 广西象棋协会主席助理
副 主 任:张倩琳 广西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办公室
胡 维 广西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办公室
谢 云 广西象棋协会外联部部长
成 员:江秀泽 广西象棋协会行政部部长
滕秀平 广西象棋协会培训部副部长
黄莫燕 广西象棋协会外联部副部长
仲裁委员
主 任:黄金权 广西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副主任
副 主 任:各市体育局主管领导
竞赛部
裁 判 长:黄自贤 国家级裁判
副裁判长:李东军 广西象棋协会副秘书长
谢绍坚 柳州市体育局
刘 澄 贵港市体育局
周 熠 桂林市体育局
熊国坚 梧州市体育局
裁 判 员:刁树金 柳州市体育局
周 弘 柳州市体育局
蒋 红 柳州市体育局
杨活波 贵港市体育局
龚旭东 贵港市体育局
刘庆咿 贵港市体育局
张 振 桂林市体育局
胡 春 桂林市体育局
莫临琳 桂林市体育局
黄运保 梧州市体育局
熊国富 梧州市体育局
贾渭权 梧州市体育局
编 排 长:闭新杰 广西象棋协会培训部部长
场地及安全保卫部
由各市体育局负责
一、竞赛项目
象棋团体赛
二、参赛办法
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1名,棋手5名(其中每队应报1名14岁及以下少年棋手),性别不限。
三、参赛时间和地点
2010年7月—12月每月分别在上述六市举行
四、竞赛规则
(一)比赛执行中国象棋协会审定的《2007年象棋竞赛规则(试行)》;
(二)比赛采用双循环及定人定台制,各队赛前确定队员台次,第一、二、三、四台为成人棋手,第五台为14岁及以下少年棋手,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三)比赛用时:各方均为基本用时60分钟,每走一步加30秒,记谱;
(四)比赛计分办法
场分:胜方计2分,打平各计1分、负方计0分;
局分:胜方计2分、和棋各计1分、负方计0分。
(五)先后手的确定:序号在前的队为1、3、5台先,序号在后的队2、4台先;
(六)名次计算:场分多者名次列前,如场分相同,则按以下顺序区分:全队总局分、全队胜场、全队胜局、直胜、全队犯规。如无法区分,则比较后走胜局;
(七)由广西象棋协会负责对各市体育局关于联赛的筹备、宣传等各项工作进行巡查,请各市体育局积极配合,以保证本次联赛有序进行。
五、裁判员、仲裁委员会的工作
(一)裁判人员按赛事规程及象棋竞赛规则履行职责;
(二)仲裁工作按《仲裁委员会工作条例》执行。
六、奖励设置
(一)对前六名给予奖励
第1名:18000元;第2名:12000元; 第3名:10000元;第4名:8000元; 第5名:6000元 ;第6名:4000元;
(二)设“积极宣传奖”、“优秀组织奖”、“优秀裁判”、“优秀工作者”和“体育道德风尚奖”、“最具潜力棋手奖”,评选办法另定。
(三)为鼓励棋手积极争胜,每轮比赛均设置对局奖励,胜一场奖励2000元,和一场奖励1500元,负者获得1000元。
七、报名
(一)报名截止日为
(二)报名或参赛后无故退出比赛的队,将给予有关队员停赛两年的处分。
八、器材和经费
(一)棋子、棋盘和棋钟须严格按照比赛器材标准准备;
(二)组委会将设立专项资金作为比赛及宣传补助费用,该费用的拨付视各市竞赛、宣传情况给予相应的额度;
(三)各队在比赛期间所需的相关费用均自理。 如需大赛组委会统一安排食宿的,在报名时请注明,并同时缴纳费用,具体费用见补充规定。
九、要求参赛棋手着统一的正式服装参加比赛和出席有关的各项活动。
十、未尽事宜,在补充规定中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组委会。
希望这次不要再是说说而已。。。。。。
柳州、贵港都已经组好队,桂林过几天也开始选拔,不要到头来又是空忙一场。
广西象棋协会到底谁说了算?
这里说:
(三)为鼓励棋手积极争胜,每轮比赛均设置对局奖励,胜一场奖励2000元,和一场奖励1500元,负者获得1000元。 李东军又另发一帖子没这个奖励。堂堂一个省棋协,居然频频闹出笑话来。
李东军又另发一帖子没这个奖励。堂堂一个省棋协,居然频频闹出笑话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