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五一期间,景德镇举办了棋王赛,可赛制是淘汰赛,仅下了两盘棋就打道回府了,根本没有过棋瘾,这么长时间没好好下棋了,遂电话棋友姜晓,想国庆期间一起出去过过棋瘾。
遍看国内国庆棋间的赛事,首推河南禹州的比赛最有吸引力,冠军奖金10000元,今年是已第三届,去年国内等级分第一的蒋川大师也去参赛,今年同样会有很多业余强豪去参赛,可是这个比赛安排在六号至九号,而国庆放假是一号到七号,只好忍痛放弃!真的很奇怪主办方选择将比赛放在国庆节,却有不把整个赛程安排在假期内。其他的如在芜湖举行的安徽省赛、南京市赛等比赛规模偏小,可是实在是棋瘾难耐,最终还是和姜晓商定国庆期间去南京参加金陵杯,今天下午已买好了景德镇到南京的车票,票价139元。为避免回来的票难买,把返程的票也买好了。
2009年年初,曾经孤身去南京参加金箔杯象棋赛,虽然最终成绩不怎么样,仅仅保本,可是却第一次真刀实枪地和童本平大师过招,这也是我第一次和大师交手,还和南京好手尹志勇激战成和。
本次比赛的目标是保本,如能稍赚个半盘一盘的,则将高兴得眼角眉梢添异彩!
难得何足道先生如此痴爱象棋,如果有可能,建议你退票前往禹州!毕竟南京你去过,而禹州你可能未去过。而且,景德镇棋王刘昱去年也去过禹州,我估计他今年还会前往。不过,我最近想跟禹州组委会联系,确实应该改个时间。我怀疑比赛方案是去年的电子版(去年是休1-8日中秋是3日,所以加总共七天加一天,去年实际比赛时6-8日九轮,9日是张强表演)没有修改。今年休息时间只有1-7日,所以强烈建议改为5-7日比赛,哪怕4-6日都可以,大师表演就不看了。请河南的棋友们帮着呼吁呼吁,期待好的回音。
快乐国庆,友谊第一,比赛第二。
第二十届
“金陵杯”南京市象棋比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
南京市棋类协会
二、承办单位:
南京市青少年宫
三、比赛时间:
2010年10月2日—10月3日
四、比赛地点:
南京市青少年宫(南京市中山北路148号)
五、参赛单位:
各企事业单位、少年宫、学校、俱乐部和训练点。
六、参赛办法:
1、以各企事业单位、少年宫、学校、俱乐部和训练点为单位,每队报一名领队、一名教练,运动员人数不限。也可以个人报名参赛。
2、年龄分组规定要求:
a、成年组:年龄不限; d、儿童乙组:2000-2001年;
b、少年组1992年-1997年; e、幼儿甲组:2002年出生;
c、儿童甲组:1998-1999年;
f、幼儿乙组:2003年以后出生。
七、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1999年象棋竞赛规则》。
2、成年组不分男女组。少儿各组分别进行男、女个人赛。根据参赛人数决定比赛赛制和轮次,最多比赛7轮。少于4人参赛的组别根据具体情况并组比赛,分别录取名次。
3、用时采用45分钟包干制,裁判根据比赛情况对不同台次加钟限时。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1、少儿男、女各组分别录取前八名,不足八人的组别按参赛人数递减一名。
2、成年组团体录取前六名,每单位满三人方可组队,以三人个人名次相加,数字小的名次列前,如相同则看三人中名次最好的,前者团体名次列前。成年组个人录取前十二名,分别奖励如下:第一名2000元,第二名1000元,第三名500元,第四至八名200元,第九至十二名100元。
3、运动员可根据中国象棋协会颁布的象棋等级条例,申报相关等级证书。
九、报名:
各单位于9月28日前到南京市青少年宫二楼棋院办公室或者一楼培训中心教务处或者南京市青少年宫江宁分部(江宁区胜太东路179号)报名并领取参赛证。 联系人: 汪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57710586 57710580 87136870(江宁) 13951982833 13701454286
各单位于9月28日前到南京市青少年宫二楼棋院办公室或者一楼培训中心教务处或者南京市青少年宫江宁分部(江宁区胜太东路179号)报名并领取参赛证。
联系电话:57710586 57710580 87136870(江宁) 13951982833 13701454286
联系人: 汪老师、王老师
各单位于9月28日前到南京市青少年宫二楼棋院办公室或者一楼培训中心教务处或者南京市青少年宫江宁分部(江宁区胜太东路179号)报名并领取参赛证。
联系电话:57710586 57710580 87136870(江宁) 13951982833 13701454286
联系人: 汪老师、王老师
各单位于9月28日前到南京市青少年宫二楼棋院办公室或者一楼培训中心教务处或者南京市青少年宫江宁分部(江宁区胜太东路179号)报名并领取参赛证。
联系电话:57710586 57710580 87136870(江宁) 13951982833 13701454286
联系人: 汪老师、王老师
十、经费:
1、报名费:成年每人100元 少儿每人80元。
2、竞赛、裁判、奖励等费用由承办单位负责。
十一、 裁判长、编排长和仲裁委员会由市体育局指派,裁判员由承办单位根据比赛实际情况安排。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南京市棋类协会
201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