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2011年全国业余象棋公开赛补充规定
1、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1999象棋竞赛规则》。
2、第一阶段(3月26、27日)进行9轮积分编排,取前16名进入第二阶段。(上午两轮、下午三轮;其中27日下午举行16进8淘汰一轮)
第二阶段(28日)采用单淘汰制,如慢棋弈和,休息10分钟,直接加赛每方5分钟包干的快棋,再弈和休息10分钟继续加赛5分钟包干的快棋,以此类推,直至分出胜负。(进入前8名的棋手组委会友情安排27日晚食宿)
3、采用电脑编排,同地区棋手不回避。
4、采用40回合自然限着(棋手须向裁判提出),提出方“将军”着数最多计算7着。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裁判有权立即判负。
(1)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后15分钟尚未到达其座位;
(2)一局棋单方连续违反行棋规定如“马跳田”、“马不顾蹩腿走子”、“炮不隔子或隔双子吃子”两次或者出现“送吃老将”、“打将不应将”或“主动将帅见面”、“连走两步”一次。
6、积分编排赛名次区分办法:积分、对手分、胜局、犯规、后走胜局、后走局数、前一轮成绩,直至名次区分。
7、赛场纪律:
(1)严禁赛场吸烟,严禁各种影响对手的动作或举止出现;
(2)为防止作弊,比赛时运动员应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
(3)比赛过程中棋手须尊重对手,服从裁判判决。
8、因采用两阶段赛程,第7-16名奖金作适当调整(第1-6名奖金数不变),第7-8名均改为奖励600元,第9-16名均改为奖励300元。
马鞍山市象棋协会
2011.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