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体彩竞彩杯”吉林省象棋棋王赛
竞赛规程
一 主办单位
吉林省棋牌运动管理中心
二 协办单位
吉林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三 承办单位
长春市体育局 长春市体育总会
吉林市体育局 吉林市体育总会
延边州体育局 延边州体育总会
辽源市体育局 辽源市体育总会
通化市体育局 通化市体育总会
松原市体育局 松原市体育总会
四 比赛日期 地点
1 预赛(第一阶段)2011年3月30-4月27日 分为六个赛区 长春 吉林 延边 通化 辽源 松原
2 复赛(第二阶段)2011年5月19-20日 吉林省棋院举行。
3 决赛(第三阶段)2001月6月6-7日 吉林省棋院举行。
五 参赛办法
1 具有吉林省户籍的象棋爱好者均可报名。
2 每名棋手只能参加一个赛区的预赛比赛。
六 竞赛项目
象棋个人赛
七 竞赛办法
1 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1999年版象棋竞赛规则
2 预赛根据各赛区报名人数确定赛制和轮次,不低于七轮,赛期可以安排1-2天。
3 复赛共56人,采用七轮电脑积分编排制。
4 决赛 共8人,采用单循环赛制,七轮。
八 录取与奖励办法
1 预赛录取:长春赛区前十六名,吉林市 延边州 辽源市 通化市 松原市五个赛区录取前八名。
2 预赛奖励:各前八名颁发证书和奖金。 第一名:500.00 第二名300.00 第三名200.00 第四名-第八名 均为100.00
3 复赛 录取前八名进入决赛。
4 复赛奖励进入前十六名,均发给食宿,交通补助费,长春棋手每人100元,外地棋手每人200元。
5 决赛录取:前八名颁发奖金和证书。
6 决赛奖励:
第一名:3000.00 第二名2000.00 第三名:1000.00 第四名:800.00
第五名:700.00 第六名:600.00 第七名500.00 第八名:400.00
7 冠军授予2011年吉林省象棋“棋王”称号。并颁发奖杯。
九 报名报到及领队会
1 预赛报名费:50.00元/人 复赛 决赛不收报名费。
2 各赛区提前15天发补充通知。
十 赛会复赛,决赛裁判长和仲裁由主办单位选派。各预选赛区裁判由承办单位选派,赛前报主办单位审核。
十一 经费
1 赛会所需费用均由主办单位及协办单位负责。
2 所有参赛人员食宿 车辆费用自理。
十二 本规程解释权属吉林省棋牌运动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