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重庆市沙坪坝区实验外语学校杯”
青少年象棋公开赛暨重庆名手邀请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重庆市沙坪坝区体育局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重庆市沙坪区实验外语学校
重庆棋友会所
三、比赛时间、地点:
比赛定于2011年7月22-25日在重庆市沙坪坝区实验外语学校
(沙坪坝区山洞街道平正村55号)举行,22日报到,首轮比赛从
四、机构设置:
本次比赛组织委员会由本次比赛主办单位、承办单位、赞助单位代表及裁判长等人组成。
1、组委会
主 任:梁 杰 重庆市沙坪坝区体育局局长
副 主 任:赖发清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教育委员会副主任
副 主 任:张文佑 重庆市沙坪坝区体育局副局长
副 主 任:吴承生 著名象棋活动家、重庆棋友会所负责人、
本次比赛赞助人
委 员: 李志忠 沙坪坝区体育局体校校长
委 员: 雷 曲 沙坪坝区教委体卫艺科科长
委 员: 石安庆 重庆实验外语学校党委书记、校长
委 员: 胡智慧 重庆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讲师
为办好本次比赛,经组委会选派,特设裁判委员会,后勤保障部、
宣传联络部,资料保管部,安全保障部。
2、裁判委员会
裁 判 长:胡智慧
副裁判长: 王钊远 肖 龙
裁 判 员:黄 政 王雪影 蒋东平 黄仁清
3、后勤保障部
张忠然、常 强、周 兵、张 强
4、宣传联络部
王钊远(兼)、尹 泓
5、资料保管部
黄 政(兼)、傅奇
6、安全保障部
周登武、甘代华
五、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执行《象棋竞赛2007规则(试行版)》。
(二)参赛棋手将分成三个组分别进行,分组排名。即按身份证年龄将棋手分为儿童组(14岁以下)和少年组(14岁-16岁)及重庆名手组三个组,其中儿童组和少年组合在一起比赛,即同场竞技,分组排名。各组比赛轮次将依据实际参赛人数多少而定,奖励名次不低于各组人数的25%。各组暂时拟定采取9轮积分编排制,每轮对阵将根据电脑软件临场排出。
(三)关于违反行棋规定的裁决:
(1) 出现“被将军不应将”.“送吃老将”等“自毙”情况一
次者,立即判负;
(2)在一局棋中,同一名棋手“违反行棋规定”(如马走“田”
字)达两次者立即作负。
(四)关于记分及排名:
(1)每胜一局记1分,和局记0.5分,负者记0分;
(2)获奖名次原则上不并列,至少奖励前六名;
(3)积分高者名次列前,如遇积分相同,按以下顺序区分:累
进分(每一轮积分之和)、胜局、犯规、后走胜局、对手分,如无法区分,则去除第一轮得分进行比较,以此类推,直至区分。
六、比赛纪律:
(一)每轮自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逾15分钟仍未到座按弃权论,每场比赛结束后双方运动员须及时主动向裁判员示意,登记成绩,签字认可,摆好棋子后退场休息;
(二)为保证比赛安全,比赛期间及往返途中要求少年棋手购买平安保险。比赛期间食宿由承办方统一安排,不服从承办方安排者,其人身及安全责任自负。
七、记录和限着:
(一)本次比赛采用50回合自然限着,提出方的“将军”着
数,最多只计算10着。
(二)没有对局记录或无法确认一方提出的“自然限着规则”
或待判局面等时,裁判可不予受理。
八、报名条件及方式:
本次比赛报名采取公开接受报名和组委会邀请相结合的方式。即:青少年棋手(16岁及以下)不限资格,可通过电话报名。少年组和儿童组总名额控制在80人左右,允许儿童组棋手自愿参加少年组比赛及排名。重庆名手组名额严格限制在30人左右,限本地(以身份证为准)重庆市级比赛冠军获得者或历届“重庆棋王”称号获得者自愿报名,并经组委会同意后方可参加,若有剩余名额,将由组委会根据各区县情况酌情邀请依次补充,每个区县原则上至多邀请一名代表本区最高水平的棋手参赛,按其水平大致高低顺次邀请,额满为止。
少儿棋手须于
欢迎符合本次比赛报名资格的广大少儿棋手及重庆知名棋手见消息后踊跃报名,各组报名截止至
报名咨询电话:胡智慧15902359532,王钊远 13883873280。
九、奖励设置:
1、儿童组(14岁以下):获奖棋手颁发相应奖金和证书及精
美纪念品。其中,冠军奖金人民币800元并发奖杯一枚,亚军600元,季军500元,第四名400元,第五名200元,第六名100元,其他获奖名次各奖100元。
2、少年组(14-16岁):获奖棋手颁发相应奖金和证书及精美纪念品,其中,冠军奖金人民币1500元并发奖杯一枚,亚军1200元,季军800元,第四名600元,第五名400元,第六名200元,其他获奖名次各奖100元。
3、名手组:获奖棋手颁发奖金和证书,其中冠军获奖金人民币5000元和奖杯一枚,亚军4000元,季军3000元,第四名2000元,第五名1000元,第六-八名各奖500元,第九-十各奖300元。另,承办方沙坪坝区实验外语学校将给每位参赛重庆名手发放精美纪念品一份。
注:(1)各组其他名次加上前六名之和不低于本组实际参赛人数的25%。
(2)比赛期间组委会还将邀请知名棋手或者大师级棋手给自愿报名的少年棋手表演车轮战指导棋活动,相关奖励及规定另行通知。
十、参考路线:
(一)沙坪坝火车站(前行
(二)新桥医院:打的十余元可到山洞,且到山洞的公车很多。
(三)石桥铺:乘287路公车(老街后面)可直接到山洞。
(四)重庆陈家坪长途汽车站:步行四、五百米(或乘一站车)
到石桥埔,乘871路公车(赛博电脑城对面)到新桥医院再换车到山洞
或乘287直接到山洞。
(五)重庆火车北站:乘270路公车到新桥医院再换车到山洞。(六)重庆红旗河沟长途汽车站:乘201路公车可直接到山洞。(七)重庆朝天门码头乘871路公车到新桥医院再换车到山洞。(八)山洞车站下车向右拐步行
校(即重庆十五中)。
线路问题联系电话:13594069303 肖老师
十一、其他事项:
本规程解释权在组委会,其他未尽事宜由组委会于赛前另行制
定补充规定通知。
2011年“重庆市沙坪坝区实验外语学校杯”
青少年象棋公开赛暨重庆名手邀请赛组委会
2011年重庆市沙坪坝区“实验外语学校杯”
青少年象棋公开赛暨重庆名手邀请赛
补充规定
1.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2007年象棋竞赛试行规则》。
2.比赛各组采用9轮积分编排制,根据电脑软件编排。
3.比赛每轮基本用时为双方各40分钟,每走一步加10秒,先超时者作负。
4.自然限着为50回合。每局开始后20回合以内或20分钟以内禁止无故认输或协议作和,违者记犯规一次。
5.犯规:下列情形之一记为犯规。
(1)对方行棋时间内,无故提出问题,或其他干扰对方的行为;
(2)对局过程中无故擅停棋钟;
(3)一局棋一方提议作和次数超过对方2次;
(4)违反行棋规定一次;
(5)没有行棋先按钟或不使用行棋的手按钟;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裁判有权立即判负:
(1)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后15分钟尚未到达其座位;
(2)有意制造麻烦,无理取闹;
(3)一局棋同一棋手连续犯规达3次;
(4)擅自关闭计时钟;
(5)一局棋连续违反行棋规定二次或者出现“送吃老将”.“打将不应将”或“主动将帅见面”一次;
(6)其他影响正常比赛秩序。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棋手,裁判长有权取消其继续比赛资格:
(1)比赛时为运动员支招的;
(2)干扰比赛且不听劝阻的;
(3)不服从裁判裁决和安排。
8.名次和奖励:
每轮胜者得1分,负为0分,和局各得0.5分,录取至少前6名(不并列)。名次按照个人积分高低排列,若遇积分相同时,则按照累进分、胜局、犯规、后走胜局、对手分次序进行排列。如仍相等,则去除第一轮成绩继续比较,直至区分。
9.运动员注意事项:
(1) 赛场严禁吸烟,严禁各种影响对手的动作或举止。
(2) 为防止作弊行为,比赛时运动员应关闭手机。
10.此补充规定与本次比赛规程、象棋竞赛规则等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未尽事宜由裁判长根据本规则精神酌情处理。请蒋老师发些小孩们住宿,吃饭情况以及其他花絮哈
补充规定
1.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2007年象棋竞赛试行规则》。
2.比赛各组采用9轮积分编排制,根据电脑软件编排。
3.比赛每轮基本用时为双方各40分钟,每走一步加10秒,先超时者作负。
4.自然限着为50回合。每局开始后20回合以内或20分钟以内禁止无故认输或协议作和,违者记犯规一次。
5.犯规:下列情形之一记为犯规。
(1)对方行棋时间内,无故提出问题,或其他干扰对方的行为;
(2)对局过程中无故擅停棋钟;
(3)一局棋一方提议作和次数超过对方2次;
(4)违反行棋规定一次;
(5)没有行棋先按钟或不使用行棋的手按钟;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裁判有权立即判负:
(1)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后15分钟尚未到达其座位;
(2)有意制造麻烦,无理取闹;
(3)一局棋同一棋手连续犯规达3次;
(4)擅自关闭计时钟;
(5)一局棋连续违反行棋规定二次或者出现“送吃老将”.“打将不应将”或“主动将帅见面”一次;
(6)其他影响正常比赛秩序。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棋手,裁判长有权取消其继续比赛资格:
(1)比赛时为运动员支招的;
(2)干扰比赛且不听劝阻的;
(3)不服从裁判裁决和安排。
8.名次和奖励:
每轮胜者得1分,负为0分,和局各得0.5分,录取至少前6名(不并列)。名次按照个人积分高低排列,若遇积分相同时,则按照累进分、胜局、犯规、后走胜局、对手分次序进行排列。如仍相等,则去除第一轮成绩继续比较,直至区分。
9.运动员注意事项:
(1) 赛场严禁吸烟,严禁各种影响对手的动作或举止。
(2) 为防止作弊行为,比赛时运动员应关闭手机。
10.此补充规定与本次比赛规程、象棋竞赛规则等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未尽事宜由裁判长根据本规则精神酌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