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版主!
在一般的比赛中,不可能每一台都有监台裁判进行对局记录。当一方棋手提出“重复局面”已达到并超过三次,达到八个回合,请求裁定!而另一方认为只有七个回合。回合数应该怎么样认定!在这里要说明的是,一方(一捉一闲),另一方(二闲),都属于允许着法!双方不变作和!比较困惑的是回合的认定!
谢谢版主!
说实话,到现在为让对11规则领悟还不到位,很多方面还理解不透,望前辈多多指教!
以下是引用阿俊61777在2014-1-2 18:27:00的发言:
谢谢版主!
说实话,到现在为让对11规则领悟还不到位,很多方面还理解不透,望前辈多多指教!
客气了,互相学习吧。
以下是引用huhu2003在2014-1-1 23:00:00的发言:
若是两点循环,无论七个回合还是八个回合,则肯定形成了至少3次循环。按99规则裁判可以将此待判局面当即直接判和。若依11规则,回头再确定多少回合就没太大意义了,因为裁判在棋手第一次提出待判局面时没有立即判和的权利。裁判说明双方不变判和的情况后,只要双方继续循环一次就可判和,换言之,11规则赋予了棋手有主动变着的权利(除非该棋手出现单方长将)。
早两天正好遇到这个情况,我想变被判和。能否告知11规则原文,谢谢。
23.5 待判局面的裁定:
23.5.1 单方“长将”立即判负。
23.5.2 其他待判局面,均允许单方两个回合内变着。
23.5.2.1符合25.2和26.8.4条款,双方不变判和。
23.5.2.2符合25.3、26.8.1、26.8.2和26.8.3条款,应变着一方不变判负。
——选自2011象棋竞赛规则(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