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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给兵赋予特权是封建思想的残余,扰乱秩序的元凶

1楼
lhxgansu 发表于:2014/7/17 23:55:00

兵在棋盘上自有它存在的道理,没必要人为拨高,赋予特权,要不然祖宗发明棋,就让它直接做“了。

为什么在规则中就非要沐猴而冠呢?这样做,除了用感情替代法律外,没有任何积极的意义,同时还给裁决带来不小的麻烦!

当然,我们也可以认同兵的子力价值浮动,但不能无限放大,否则裁决就失公平,麻烦不断

规则中不妨这样规定棋子的子力价值:

士象=1,马炮=5,车=10,将帅=1000;

(未过河)=0,在6线=6在7线=7,在8线=8,在9线=9,在底线=10(和车的价值一样)。

这样做的好处,非常明显:

例如,6线兵换一马一相,可认为是兑,再多了就是捉在底线换一车,可认为是兑在8、9线换车时,那就是得子根本用不着另行规定哪种情况是捉,只要小学数学没问题,就能算出来一目了然,临场也好掌握,还圆了专家兵价值浮动的梦。

规则说过河兵的价值略低于车,除此之外,换取数子不算得子接着双说,两马、两炮相当于一车。显然自相矛盾!又说:用一强子换取数个过河兵,不算捉,又自相矛盾

既然兵略低于车,用兵换两马或两炮,就应该判捉,不能徇私情。

当然,按99规则说得那样也行,兵只要过河,其价值除了比将低之外,比谁都大,也可以统一标准我们就规定过河兵的价值 =50,如此以来,一兵把对方子换干净了(将除外),也大不过兵的值,大家到时候算就行,计算结果谁损失小,就谁判捉,谁也无话可说

总之,不管你怎同情兵,但自始至终,标准要统一,否则就难圆其说。

象棋的生命力在于简单易学但难精。而规则却把简单问题复杂化,使得学过高等数学的人都无法理解和掌握。

如果计算机的发展也象我们的象棋规则一样,越弄越复杂,大家都用命令来进行相关操作,大家都用二进制代码来编程,我想,今天99%的人不会使用计算机,更不会编程

象棋规则的制定必须遵循公平、公正、符合棋理、简单易学的精神原则,而不是,人为复杂化,否则最终的下场就是失去生命力,被广大群众抛弃。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4-7-18 13:43:37编辑过]
2楼
遥望西南 发表于:2014/7/18 14: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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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lhxgansu 发表于:2014/7/18 15:39:00
以下是引用遥望西南在2014-7-18 14:55:00的发言:
喜欢数学,没人会说你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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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乱劈财 发表于:2014/7/18 18:30:00
用户已锁定!
5楼
lhxgansu 发表于:2014/7/18 22:31:00
以下是引用乱劈财在2014-7-18 18:30:00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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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study830530 发表于:2014/7/19 18:54:00

旧规则赋予特权又岂止是兵,几乎所有的条款都是特权条款。

这是旧象棋规则错误的总根源。发生的错误的原因是象棋规则(法律)没有像社会法律那样与时俱进。我国的社会法律早已向文明社会法律迈进,而我们的象棋规则至少还停留在封建【清代】......特点是使用多重标准判断案例,使用【宗人府】和【一般法庭】....这也是封建社会法律的典型特征。我国的习近平主席对美国的双重标准嗤之以鼻,但是象棋规则的多重标准却能够在几十年内大行其道,....难道不发人深思吗?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4-7-19 19:24:24编辑过]
7楼
lhxgansu 发表于:2014/7/20 11:27:00
以下是引用study830530在2014-7-19 18:54:00的发言:

旧规则赋予特权又岂止是兵,几乎所有的条款都是特权条款。

这是旧象棋规则错误的总根源。发生的错误的原因是象棋规则(法律)没有像社会法律那样与时俱进。我国的社会法律早已向文明社会法律迈进,而我们的象棋规则至少还停留在封建【清代】......特点是使用多重标准判断案例,使用【宗人府】和【一般法庭】....这也是封建社会法律的典型特征。我国的习近平主席对美国的双重标准嗤之以鼻,但是象棋规则的多重标准却能够在几十年内大行其道,....难道不发人深思吗?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4-7-19 19:24:24编辑过]


    本来有些人,在语言文字方面就有很大的困难,但偏偏又喜欢把简单问题复杂化,进而导致逻辑混乱、矛盾重重的情况出现。
8楼
study830530 发表于:2014/7/20 20:21:00
以下是引用lhxgansu在2014-7-20 11:27:00的发言:


    本来有些人,在语言文字方面就有很大的困难,但偏偏又喜欢把简单问题复杂化,进而导致逻辑混乱、矛盾重重的情况出现。

旧象棋规则的根本问题是多重标准问题,在形式逻辑中也可以说是假命题的问题,中规则的“下一手得子”和亚
规则的“一子分捉二”都只能够在【“某些范围内”成立,】离开了这些范围就不灵了,

就是这些东西把象棋规则搞混乱了,比如说这个“下一手得子”,现在无数的人把它奉为神灵。其实这个东西是极为引起混乱的东西。

假命题是没有资格作为象棋规则条款的,就像“杀人偿命”不能作为
“刑法”的条款一样。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4-7-20 20:40:40编辑过]
9楼
陶山一妖 发表于:2014/7/21 4:33:00
    
“兵在棋盘上自有它存在的道理,没必要人为拨高,赋予特权。”----十分赞同!
           拙见您之设想也有繁杂之嫌,在下草拟之“象棋民间通俗规则  ”规定:
   一、 “ 车,马,炮等为大子;士、象、 兵卒为小子。兵卒过河后等同大子。
  二、  帅将、兵卒走动,本身捉子依非打着论处。它子走动造成帅将、兵卒捉子,依打着。”
    ----特权做此限,行么

10楼
lhxgansu 发表于:2014/7/21 23:44:00
以下是引用陶山一妖在2014-7-21 4:33:00的发言:
    
“兵在棋盘上自有它存在的道理,没必要人为拨高,赋予特权。”----十分赞同!
           拙见您之设想也有繁杂之嫌,在下草拟之“象棋民间通俗规则  ”规定:
   一、 “ 车,马,炮等为大子;士、象、 兵卒为小子。兵卒过河后等同大子。
  二、  帅将、兵卒走动,本身捉子依非打着论处。它子走动造成帅将、兵卒捉子,依打着。”
    ----特权做此限,行么

     等同哪个大子,要明确。否则软件无法实现。

     将兵“本身”捉子的说法欠妥,用只身较为贴切,就指只有它自己。但伙同其他子捉子或造成其他子捉子都应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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