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的一杀一闲,黑的保卒是闲,车平4是吃士红炮打卒后,黑的可以吃士后将军再吃炮,属于一打,所以不变作和,很简单的情况,楼主为何???
是否需要考虑过河兵卒价值浮动的问题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4-10-9 22:39:43编辑过]
此例关键点在于红退车与炮捉卒的关系如何处理,需要考虑不?。
本例难点似乎只在于红方的车七退一这步棋的定性。红方退车“解杀”后,中炮有对黑卒的捉,但这种貌似“解杀后形成实际的捉”既与走动的子无关,也不在循环着法内形成,故应该按“闲”处理。个人意见,双方均为一杀一闲允许着法,不变作和。
以下是引用huhu2003在2014-10-10 0:18:00的发言:
此例关键点在于红退车与炮捉卒的关系如何处理,需要考虑不?。
按11规则,诸如此例凡解杀后有捉着,临场执裁者有两种判法可选择:
一是判“闲”,理据正如回望孤帆远影所论;二是判“捉”,理据是11规则第八章棋例参考图35“车4平6判杀的判法。
以下是引用回望孤帆远影在2014-10-11 10:26:00的发言:
本例难点似乎只在于红方的车七退一这步棋的定性。红方退车“解杀”后,中炮有对黑卒的捉,但这种貌似“解杀后形成实际的捉”既与走动的子无关,也不在循环着法内形成,故应该按“闲”处理。个人意见,双方均为一杀一闲允许着法,不变作和。
回望孤帆远影老师说的很有道理,我的第一感觉也是这样,但现在越来越觉得红炮捉卒与退车之间有一定的关联性,并且改变了炮捉卒的本质。判捉似乎更合适。于是红一杀一捉,黑一杀一闲,红方变招。请大家继续讨论。
以下是引用陶山一妖在2014-10-11 17:46:00的发言:
按11规则,诸如此例凡解杀后有捉着,临场执裁者有两种判法可选择:
一是判“闲”,理据正如回望孤帆远影所论;二是判“捉”,理据是11规则第八章棋例参考图35“车4平6判杀的判法。
个人觉得解杀之后的捉判捉必须两个条件同时成立,其一是解杀之后的捉与动子有关联,换言之,解杀之后的捉是新产生的捉或本质有变的捉。其二,此捉不致引起立即被杀或子力损失,否则不予考虑按闲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