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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6进3,车七进四,炮6退3,车七退四。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4-12-5 1:06:35编辑过]
拙见按11规则: 1、炮6进3 (捉)车七进四 (杀) 2、炮6退3 (捉)车七退四 (闲)
判:两捉对一杀一闲,黑方变着,不变作负。
说明: 炮6退3解杀,形成车捉炮判“捉”。
炮6退3之前,黑车对红炮无“捉”----若吃炮,将被马九退七立即将死。此时的车,已失去离线吃炮的自由。炮退3解杀后,使车变得可以离线吃炮得子了,由此判“捉”。
大陆棋规不简明,特大的水平明显要比这几个裁判高,反而要让裁判来定
炮6退3不是捉,因为黑车捉炮在此前已经形成。双方均为一打一闲,不变作和。
顶级裁判的指导思想,确乎不太明白。炮6退3这步棋让我想起了汪洋那步车4平3。
要说这几天热乎的解杀后形成的捉吧,即便红无中炮同样车马可杀。那么红中炮是做杀相关子还是早已存在的被捉子?有没有一个具体的概念界限呢?
似乎大部分时候裁判宗旨是这样:走子前无捉,走子后有捉,那么你就跪安吧。
可是有时候这样判决显然不合常理,那么就用早已经存在的捉来宣判。朝秦暮楚,爱有几分,能说清楚。情有几分是温存,还有几分是涩涩的酸楚。
xinshou老师的举例,生动诙谐
个人观点:无论什么棋规,本例都是难解的问题。关键在于黑退炮解杀与车捉炮的关系。判捉,似乎缺乏足够的理由,判闲又有对车捉炮视而不见的嫌疑。
按《2011规则》裁决(同意“陶山一妖”的看法):
1、炮6进3 (捉)车七进四 (杀) 2、炮6退3 (捉)车七退四 (闲)
裁定:黑方两捉VS红方一杀一闲,黑方变着,不变作负。
说明: 炮6退3与黑车捉炮有关联,所以判“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