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杀与自毙
先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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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一方行棋后形成帅、将直接对面、或主动送吃帅(将),或在被“将军”时误走他子而没有“应将”,这些听任对方吃帅(将)的行为均属“自杀”。
24.18 自毙
甲方“将军”乙方,以致形成己方的被杀状态,如乙方用除帅(将)以外其他子“应将”的着法不属将、杀或捉,则甲方“将军”这着棋称为“自毙”(见图13)。
24.2 杀
凡走子企图下一着将军或连续将军以将死对方者。称“杀”。
3.3 轮到行棋的一方无子可走,即被“困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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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中自杀一词的杀字与24.2杀不符。前者已经将军,后者还未发动将军。规则中自杀应改为自毙。
规则中自毙一词的毙字与3.3困毙一词中的毙使用口径不同。前者只是置自己的王于被杀(将军还未发动),后者取毙字中已死的意思。规则中自毙应改为自杀,而且定义不能专指对方将军时的自杀。下试拟:
24.18 自杀
对方行棋本身无杀,但自己行棋后造成对方可以连将胜或连将后困毙胜,称为”自杀“。
也许,24.18这一条根本不必要。杀的概念都可以不要,更别说自杀(即规则中“自毙”)。
有意思的话题。个人理解:自杀就是送吃老帅(将),下一步轮对方走,可以直接吃掉老帅。自毙也是送吃老帅,下一步轮对方行棋,但得立即应将。至于杀是指本方要吃对方老将,指的本方接走下去的话,而实际上下一步轮对方行棋。困毙指一种特殊的取胜方式,本方走完后,下一步该对方行棋,而对方却无子可动。区别都很明显,四个概念之间之间并无交叉关系。如果之间有什么关联,无非都承认将是捉老将,杀就是要捉吃老将,毙就是吃死老将。欢迎探讨。
3.4中的自杀已经死亡,而24.2中的杀还没有将军。两个杀字的口径不一。
24.18中的自毙还没有将军,而3.3的困毙已经死亡。两个毙字的口径不一。
已经死亡的“自杀”改为“自毙”,没有将军的“自毙”改为“自杀”,会不会就没那么晕了?
实战中假如红方走了一步棋造成双方将帅直接对面,而黑方没有吃帅另外走了一步棋,红方接下来用帅吃了黑方老将,这样的棋应该怎么判罚
楼主jda 您好,我也对2011棋规有很多地方不认同,不过我觉得可能是我没真正理解棋规而产生了不认同想法,也希望棋规本身没有问题,只是我们没有搞懂而已。看到你的较真我很有兴趣,也来讨论一下。我不认同您的看法,我认为原规则对于“自杀”和“自毙”的定义没有问题,经得起推敲。所谓“杀”,就是想杀死对方,对方不一定死,因为对方可自救;而“自杀”是想杀死自己,一个有理智的人想杀死自己,自己定不会自救,对方又是敌人当然不会救你,所以自杀就是死,可算作已死。比如一方搞个“对面笑”,则该方就已死已输棋局结束了,对方不用再走棋,判为“自杀”很准确吧?!再来说“毙”,“毙”就是死,击毙就是击死了,但“自毙”不是自己死了而是自己找死,找死不一定死啊,还要看对方接不接受你的找死,比如你将他军的同时也导致自己处于被杀状态就属自己找死(即“自毙”),但他还真不敢接受你的找死,因为他要先救自己。一句话,“自杀”是把自己杀了,也死了;“自毙”是自己找死,死不死还要看对方接受你的找死。我这样说能解除您的疑惑吗?……哈哈,好无聊啊!
以下是引用刀儿磨得慢在2016-12-1 15:12:00的发言:
实战中假如红方走了一步棋造成双方将帅直接对面,而黑方没有吃帅另外走了一步棋,红方接下来用帅吃了黑方老将,这样的棋应该怎么判罚
一方造成将帅对面,立即判负,棋局立即结束,这个在棋规中有相关规定的。不过规则都是人定的,只要双方均认可,小型比赛也可自定棋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6-12-1 16:33:29编辑过]
以下是引用huhu2003在2016-12-1 14:06:00的发言:
有意思的话题。个人理解:自杀就是送吃老帅(将),下一步轮对方走,可以直接吃掉老帅。自毙也是送吃老帅,下一步轮对方行棋,但得立即应将。至于杀是指本方要吃对方老将,指的本方接走下去的话,而实际上下一步轮对方行棋。困毙指一种特殊的取胜方式,本方走完后,下一步该对方行棋,而对方却无子可动。区别都很明显,四个概念之间之间并无交叉关系。如果之间有什么关联,无非都承认将是捉老将,杀就是要捉吃老将,毙就是吃死老将。欢迎探讨。
观点认同,但感觉问题的关键没那么复杂。自杀是自己杀自己,可算作已死,棋局已结束,没有下一步,对方不用再行棋;自毙是自己找死,找死不一定死,还要看对方的态度,即对方还要行棋。欢迎探讨。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6-12-1 16:47:42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