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象棋爱好者。我喜欢下棋,但对赛制和规则更情有独钟。就连我从来不参与的牌类赌博,总爱想想,算算,看规则是否科学、公平。于是一个只下象棋不打牌的,竟然了解好多种棋牌游戏的玩法。我很少有机会组织象棋比赛,希望可以在这个新开的“裁判天地”和这大家交流,向裁判们学习,欢迎指教!
汕头市第十一届运动会棋类(少儿)比赛已于近日结束,在一组别中共有选手11人,采用七轮积分编排制,由于人数是单数,每轮有一人轮空。最后结果:A七轮六胜一和(下了七轮,无轮空)第一;B五胜二负(下了六轮,四胜二负,第一轮轮空,算胜一轮)第二;C五胜二负(下了七轮,无轮空)第三。B、C大分皆为5分,但在计对手分时B在第一轮轮空竟然加上无对手的对手分3。5分,最后对手分为29分,而C对手分只有27。5分,屈居第三。请问:让一个只下六轮棋的选手名次排在下满七轮的选手名次之前,这样的计分(对手分)有问题吗??
有问题.轮空算胜已经在大分上占了便宜,那么这一轮的对手分就只能算0分,才能基本平衡.不然对于没有轮空的选手来说就太不公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