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迫兑车!违反棋手意愿,你要求兑车,对方棋手有权选择兑或不兑!避兑车,逃车是棋手合法权利.
2,判黑变已经实践证明碰壁,天下第一人蒋川试变而惨败给吕钦.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别瞎判.
3,从2008错判到2010-5-5纠正,再到2011新规硬判黑负可以看出棋规争议激烈,有识之士受压制.
4,改进规定:一方强迫兑车时,对方棋手有权选择应兑或避兑车.
如此简而明,合法合理合情,符合科学发展观!
权威专家定性"闲",他就闲哉悠哉!
避兑车要判死罪啊,怕不怕!?
2010-5-5纠正:和棋
着法:
1.马三退二(捉) 车9平8
2.马二进三(兑) 车8平9
如图十九,红方一捉一兑.黑方两步平车,均伏炮7平4再炮4平6连续抽吃红士和六路车的手段,但均属于联合捉子中走子前已存在的"静子"捉子,没有产生新的捉,按"闲"处理.
红方一捉一兑,黑方两闲,双方不变作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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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试规在判处谢VS孙案:
有没有尊重棋手意愿?
有没有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
有没有遵循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
请问如何运用"科学发展观"
判处黑方避兑车死罪?!
这还是小莱一碟,听说(只是听说)新棋规(2011)出台一个所谓浮动价值,卒仔过河比车大,车不能长跟有根之兵,否则当系长捉,不知是否真实。但愿是我搞错,否则----
万幸,万幸,阿弥佗佛,呵弥佗佛,河弥佗佛------
但也许不会空穴来风,只要有这一点:过河兵卒价值浮动,也够恐怖的,记得现在虽未明确比车大,但相等一个车的所谓浮动价值是确定的,因为已有判例。那过河的兵不知几时勇敢的去炸坦克车,(占椐要点),这时它的浮动价值肯定比车大!或者那是我们聪明的棋例创造者借鉴军棋棋例创造出来的,细想也不无道理,棋例创造者就是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