棋规试行来试行去,越搞越复杂,无所适从。
还中象以本来面目吧!“打”字起重要作用。
“打”具中象文化特色,“试规”越廻避越糟糕。
请高人给“打”字下定义,结束规则混乱局面。
不折腾!中象之幸!棋民幸甚!
规则一年出一个,表明人家在工作;要是大家整不清楚,人家又可以当盘老师循循善诱、细致指导的了。
我对“打”的理解是:叫吃子(即如果此时仍轮到我走棋,我将得子并且吃子后不必付出子力上的代价、不管是否付出局势上的代价)。
并且应该是当步直接的面对面的子力叫吃,而不应该是演变之后的(下一步或下几步的)得子或抽子。
“将”可理解为“叫吃子”[吃王],
“杀”呢?[下一步才叫吃王]
马叫吃有根的过河卒,以马换过河卒也判“打”![吃后付出一马或一炮都判打]
还需注意不能与兑混淆。
打字用准确全面的中文作定义,棋规就好办了!
“打”:
棋手刚走出一步棋,形成“将”,或“杀”,或下一步得子[含通过连将及连续交换而得子]者,称为“打”!
[得子后即被对方连将杀或连续反击而夺回者,属“假得子”]
规定:
1,长兑车,二打对二打,二打对长兑车,二打对一打一兑车,三次重复局面判和!
2,二打对一打,三次重复局面判二打方负!
简明扼要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