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句容茅山杯预赛第三轮。二人没有提请裁判判决。许银川花了近十分钟时间思考,主动变招了。后终于获胜。不知大家对此例有何看法。
裁判应让三次重复局面"出现第4点"时判和:
黑车3平5将判打,黑车5平3没打无须评判:所谓捉炮是假,红马八进六杀!
红相五进七打车判打,相七退五应将为合理合法之着,没打[叫闲不准确],形成下步马八进六危机那是黑车移动叫将自己造成的,故曰:红相七退五应将之着"没打"!
一打对一打,三次重复局面判和!银川不愿简单和,决战决胜精神可嘉,运用规则恰到好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2-6-17 7:24:43编辑过]
以下是引用东营棋友在2012-6-17 6:38:00的发言:
数上的判决非常正确,支持。
这一棋例未知能否促成专家把下文写进2012新规:
一方为"应将"所走着法均不犯规.
11规则规定,走动帅或将应将着法一律判闲。走动其他子应将产生新的杀或者捉则不能按闲处理。本例红退相应将与马踩炮及叫杀无联系。换言之车马叫杀不是退相造成,是黑车擅离岗位造成,故按闲处理。都是一捉一闲,均属允许着法。许特大不等裁判判决自行主动变招,说明他对规则已非常了解,也对此局面非常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