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碣石涛声老师热心将自己精心发现和搜集的棋例拿出来与大家一起分享。对于本棋例,红方一将一捉好判断。但黑方两步动将则需要仔细分析。将54之后的变化有点多,但无论黑方怎么进攻,并不能保证获得子力上的便宜,所以只能按闲处理,至于将45属于动将应将一律做闲处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3-5-6 20:24:29编辑过]
以下是引用邱楚浩在2013-5-6 20:00:00的发言:
现在棋规的怪现象:裁判帮运动员计算、走“正着”!
裁判好比法官,经常要站在犯罪实施者角度分析其行为目的、动机,结合可能或实际引发的各种后果才能对犯罪行为性质做出合适的判断吧,这难道很奇怪吗?反之,如果裁判不去会计算棋手着法的变化和结果,那么他又该根据什么来给着法定性以及如何裁决合适呢?
以下是引用九弈真经在2013-5-10 10:58:00的发言:
胡老师的说法我有不同看法。规则简明有利于象棋的普及发展。吕伯奢磨刀的本来目的是杀猪,曹操认为是要杀自己,于是曹操杀了吕伯奢一家。这就是主观猜测的结果。
足球裁判看到红方运动员打了黑方运动员,只会处罚红方,不会去分析黑方运动员是否存在反击的能力。现在的象棋规则不合理之处在于:某方走出的着法本身是打,对方的着法本身是闲,却非要分析某方打了之后对方能够怎么样反击,这就把问题复杂化了。
下棋绞尽脑汁算计的是变化,深藏不露比拼的是理智,殚精竭虑追求的是结果。记得阎文清大师说过,一时胜负在于力,千秋胜负在于理。不仅棋手要深算明确每步着法的目标,还得力保基本目标的实现,因为每步棋都有个"理"字摆在那里,说白了走这步棋是有充分理由的。至于棋手能否领会这个理,是否走的正确这步棋,那都是棋手自身决定的。若主观足够理性,必然会跟客观保持一致。所以裁判在裁决每步着法性质时,也必然要挖掘这里面蕴藏的“理”字,据此才能科学判断该着法的性质。否则不往后分析变化,不去探寻这步棋可能带来的最低效果,不去深挖客观存在的“理”的话,预计裁判也就成了多余的或者不可信的角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