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妨说说裁判员的待遇
前阵子我在论坛和大家讨论修订规则的问题,觉得很沉闷,陈祖德、陈松顺两位前辈德高望重,说了也白说,更何况我等草根棋迷?于是想换个别的话题,这回我说说裁判员的待遇。我想,此时发这个帖可能是比较合适的时机,因为我已经逐渐淡出裁判员的角色,不然,恐怕引起误会:老黄张口要待遇。
我先和大家说个故事:某天,好友谭灿培和我说:“阿光我和你说个事,某区中小学生棋赛请我当裁判长。原本两天的比赛压缩成一天半,第二天颁奖礼结束已将近两点钟,裁判员还没吃饭;裁判费按一天半发。每人每天一百块,一天半150元扣除个人所得税是120元,还因为教育局财务人员放假,当天拿不到钱。裁判员都是我找来的,你说我这个裁判长有意思吗?”。
再说“五羊杯”,我开始当裁判员时有人问多少钱一晚?我举起三根手指头,他说:“天寒地冻,挨更抵夜,三百元不多,还是霍翁独家赞助的…”。我说是三十元,没有人信。后来增加到五十元一晚,是最高报酬。
我自出道以来从来没有和人家讨价还价,我是这样想:人家认为值多少给多少;能够拿出手多少是多少。不过,我既报忧也要报喜==最低标准某年广州高校联赛两天150元(连交通费);最高待遇顺德乐从镇两天(每晚加赛一轮)两千元,打的士来回。其他如南海、三水、九江、平洲、单灶、西樵、番禺、东莞通常都是五百元一天。我这样说是实事求是,没别的意思。
借此,我要说:绝大多数裁判员都不是为了钱,而是出于兴趣爱好,有人说是业余的奉献,我觉得这个定义比较准确。记得打虎将曾经说过:“每次外出搞比赛拿的裁判费都抵不上请假被扣的工资”。就算全国象甲主场裁判长每天500元也不值得高兴,我就听朱宝位说回家
最后,我还想说:人心是肉做的,主办方不要因为裁判员不计较而刻薄他们,将心比心吧!如果还有人说老黄是要待遇,那我可不是为自己,前面说过:我已逐渐淡出,把更多机会让给年轻人,也希望他们今后付出之余能增加点收入。
我们这现在基本都是每天100
在下以为关键在于事前约定,只要事先讲好待遇,事后就没有什么可非议的,除非主办方“违约”。
其他项目我不知道,象棋裁判员好象没有专业的。就以我来说除了晚上和节假日,其余我要用干部休假去当裁判,如果休假不够用就请事假,而私人请事假是要扣工资的。这样说吧,我从来没有利用休假去旅游,都是用于比赛当裁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