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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江喧过云雨,船泊打头风

1楼
马小炮 发表于:2013/7/28 11:41:00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红邓桂林黑赵国荣,黑先 炮2平6炮六平四炮6平7炮四平三炮7平6炮三平四循环
2楼
马小炮 发表于:2013/7/28 12:13:00
 红被判变招。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损不足以奉有余。熟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棋道万幻若何?令人迷惘。
3楼
study830530 发表于:2013/7/28 13:24:00

看不到图

4楼
zgf-6 发表于:2013/7/28 14:33:00

 

陕西山月子依据2011规则裁判如下。红方长杀对黑方长闲,红变,不变作负!

 

全局链接见http://www.dpxq.com/hldcg/search/view_m_56441.html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3-7-28 14:38:52编辑过]
5楼
回望孤帆远影 发表于:2013/7/28 17:04:00
以下是引用zgf-6在2013-7-28 14:33:00的发言:

 

陕西山月子依据2011规则裁判如下。红方长杀对黑方长闲,红变,不变作负!

 

全局链接见http://www.dpxq.com/hldcg/search/view_m_56441.html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3-7-28 14:38:52编辑过]

      我也看不到楼主的图,就依据4楼制作的图为准裁决吧。红方二杀无异议,但黑方的两步动炮却不是闲,需要一步步说清楚的。炮6平7走子后,伏炮7退1,炮四退一,马2进4,帅五进一(平六也同)车9平6得炮,属于车马炮联合捉子,应判捉;炮7平6前因红方有杀着,黑马不能吃士,炮7平6走子后,红方的杀不存在了,黑马可以吃士,属于从没有捉到捉,符合2011试行规则棋例细则参考图23、33“解杀后形成实际的捉判捉”解释条款,故也应该判捉。   

      因此,红方是长杀,黑方是联合捉子,红方变着,不变作负。

      以上是个人意见,敬请各位版主、老师指正。



6楼
study830530 发表于:2013/7/28 19:58:00

这是一个暴露旧规则混乱逻辑的典型案例:

楼主举出的案例应该判:黑不变作负

旧规则已经到了病入膏肓的地步了,这里红方的“杀”根本不是攻击作用

旧规则无论什么都按照什么“下一手”的着法“产生”的效率来进行判断,这在法律理念上就错了,...而且这个错误60年一直在坚持错误。非常荒唐...

我说过旧规则的假命题,这个关于初中二年级数学知识,至今没有一个人愿意听,...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3-7-28 20:24:58编辑过]
7楼
huhu2003 发表于:2013/7/28 23:12:00
以下是引用回望孤帆远影在2013-7-28 17:04:00的发言:

      我也看不到楼主的图,就依据4楼制作的图为准裁决吧。红方二杀无异议,但黑方的两步动炮却不是闲,需要一步步说清楚的。炮6平7走子后,伏炮7退1,炮四退一,马2进4,帅五进一(平六也同)车9平6得炮,属于车马炮联合捉子,应判捉;炮7平6前因红方有杀着,黑马不能吃士,炮7平6走子后,红方的杀不存在了,黑马可以吃士,属于从没有捉到捉,符合2011试行规则棋例细则参考图23、33“解杀后形成实际的捉判捉”解释条款,故也应该判捉。   

      因此,红方是长杀,黑方是联合捉子,红方变着,不变作负。

      以上是个人意见,敬请各位版主、老师指正。




完全赞同!


8楼
zgf-6 发表于:2013/7/29 14:54:00

同意5楼,我疏忽了,致歉棋迷!

9楼
马小炮 发表于:2013/7/29 22:35:00
以下是引用study830530在2013-7-28 13:24:00的发言:

看不到图



抱歉。我用火狐任何时候都能看到图呀。
10楼
马小炮 发表于:2013/7/29 22:49:00
不知孤帆老师对已取消的“从杀到杀”有何看法。劣势方“长杀”求和的实战棋例很难遇到,尤其是这种炮对炮的棋形更是十分罕见。一般车对车或车对炮的排局棋例较易找到。原判决红变,好比雪上加霜,个人极不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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