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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举一返三 孙浩宇不冤!

1楼
闲庭信步言无忌 发表于:2010/6/30 18:21:00

   6月17日上午,2010“楠溪江杯”全国象棋甲级联赛26名执裁裁判员集中学习。首先,中国象棋协会秘书长刘晓放作开场白。然后,整个过程由裁判长朱宝位(国际特级裁判员)、副裁判长厉晓秋(国家级)主持。

   此次赛前学习,裁判长朱宝位重点讲述了第四届体育大会比赛七个棋例裁决。其中,第七例吕钦vs蒋川棋例与当年谢靖vs孙浩宇棋例极其相似。结果,棋例裁决:一捉一闲对二捉,判黑方变着。也就是说——判孙浩宇变着没有错。

   当时,我问:“为何要直接判孙浩宇负,网上有人为此鸣冤叫屈”?我话说出口,马上引起哄堂大笑。有人说:“老黄,你把网上说的太当回事了。事情并非如此”。原来,是裁判员判孙浩宇变着,但他不肯变,结果可想而知。

   顺便说说,在场学习的26人,其中国际特级1人,国家级12人,一级4人。大家对以上棋例裁决均无异议。

  

2楼
b7210 发表于:2010/6/30 19:10:00

朱裁判长不把"张江VS李雪松棋例"当回事{迄今未其见认错道歉,无所谓!棋史已记载在案}

群众也可以把"07试规"之类"不当回事"!

以史为鉴:{当然性质不同,仅作参考}

当年岳飞被冤,绝笔"天日昭昭"!事隔21年才平反.

"哄堂大笑"何足惧哉!只说明其色厉其内荏,势力大并不代表真理和科学.

在场那么多专家权威,时代的呼声听不听:

2010中象新规何在??{笑得出声么}

历史必将证明:

"07试规"有若干不科学不合理的条文框框,

中华文化瑰宝不久将抛弃"07试规"!

饱受折腾/被扭曲的中象文化

必将走真改革真发展之路!

3楼
b7210 发表于:2010/6/30 19:48:00

素不相识,但见孙浩宇坚定不移地按自己对中象文化的理解走棋,并无闹事,虽受屈而服从判负,实事求是,为历史留下棋谱记录:

正确与否让时间与人民做判断.

会上如果有人宣读棋规:

过河兵价值浮动{说明:上浮到大于双车双马双炮以至无穷大,下浮到接近零},

"和棋黑胜"?!

会不会哄堂大笑:

笑主持人--

语法不通!

文理不通!

违背规律!

GP不通!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6-30 21:45:15编辑过]
4楼
闲庭信步言无忌 发表于:2010/6/30 20:57:00

  好吧!下面谈谈我的看法,有不同意见可互相探讨,不要骂。如果有人骂街,恕不奉陪。

  1.07试行版可能有不完善的地方,我同意这个说法。但是,即使《2010版》正式出版,也不可能解决所有问题。

  2.无论棋手还是裁判员,只能、而且必须执行大会规定的规则版本。不能耍脾气,按照自己的理解去做。这不等于“有骨气”,如果人人都这样就乱套了,就什么比赛都不用搞了。

  3.关于谢、孙棋例案例,并不是裁判员直接判孙浩宇负,而是按照现行规则版本判他变着,他不肯变...我们要尊重事实,不要闭着眼睛鸣冤叫屈。这是两个不同概念。

  4.作为棋手不能因为裁决对己不利而不服从;作为裁判员必须忠实执行规则,至于裁决对双方的利弊不予考虑。

5楼
古代人 发表于:2010/6/30 21:34:00
把朱宝位老师讲的几个棋例贴出了大家都学习一下吧!
6楼
lgdindon 发表于:2010/6/30 23:07:00
以下是引用闲庭信步言无忌在2010-6-30 20:57:00的发言:

  好吧!下面谈谈我的看法,有不同意见可互相探讨,不要骂。如果有人骂街,恕不奉陪。

  1.07试行版可能有不完善的地方,我同意这个说法(阁下是官,说话得体没错;但纵容错误就是犯罪,张强讲棋时曾经公开说07版规则很变态,我很欣赏他;我不介意让所有象甲棋手对07棋规的好坏进行投票)。但是,即使《2010版》正式出版,也不可能解决所有问题。(这话本身没错,但放在这里何意?一个倒退的07规则是阁下的参考对象?阁下或者是说新规出台将成为梦想?探索容许失败和倒退,但务必总结好坏,且不可失去雄心和勇气。)

  2.无论棋手还是裁判员,只能、而且必须执行大会规定的规则版本。不能耍脾气,按照自己的理解去做。这不等于“有骨气”,如果人人都这样就乱套了,就什么比赛都不用搞了。(裁判权威应当树立,这没错;但阁下是否考虑过这么多年下来了,为什么所有的判决官方都说是对的?有没有不合理的判罚?为什么诸位不就那些不合理的判罚来教育那些没素质的裁判,难道有人指鹿为马,诸位就一起给他们擦屁股圆谎?)

  3.关于谢、孙棋例案例,并不是裁判员直接判孙浩宇负,而是按照现行规则版本判他变着,他不肯变...我们要尊重事实,不要闭着眼睛鸣冤叫屈。这是两个不同概念。(孙氏一时难以接受判决,不肯变,他有不当;但棋手可不可以对裁决有异议?难道遭到的是诸位哄堂大笑?!你们的结论是用现行规则去解释的,其他人的反结论就不是按现行规则来解释?;尊重事实就不要把一个人的观点当成权威,多听听局外人的意见;建议每届象甲终了,对有异议的裁决作个年终总结,一方来自裁判,一方来自优秀的棋手。)

  4.作为棋手不能因为裁决对己不利而不服从;作为裁判员必须忠实执行规则,至于裁决对双方的利弊不予考虑。(棋手不服从裁决自然不会有任何好结果;至于裁判偏袒某一方,诸位怎么去解决?该不该借助外来群众?)

7楼
b7210 发表于:2010/6/30 23:21:00

两例:形徒相似,实质不同

1,吕钦VS蒋川

蒋川企图变招,失败告终,咎由自取,既成现实,

判黑输!

2,谢靖VS孙浩宇

三次重复局面{一打一兑对二打}

判和!

{前已铸成错判,赛果无法改动,存档备案,引以为戒}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6-30 23:25:03编辑过]
8楼
shuaiyusheng 发表于:2010/6/30 23:22:00
不知道一个棋手坚持自己的想法,为什么会引来“哄堂大笑”?难道中国象棋规则就不允许其他的理解吗?难道所有裁判的判决就没有错误吗?不允许棋手怀疑吗?
9楼
b7210 发表于:2010/6/30 23:39:00

三次重复局面,符合规则的该判和!

违反规定的该判负!

何必由裁判员{再请示裁判长}逐个询问:

甲棋手你变不变招?乙棋手你变不变招.....

规则须简而明,棋手遵守执行,

裁判监督,效率提高!

10楼
b7210 发表于:2010/6/30 23:48:00

张江VS李雪松棋例

正确判法:黑长打不变,判黑输!

但现场裁判请示到北京最高朱总裁,一时糊涂判和.

赛果已公布无法挽回,

只得在若干月后"通报"吸取教训...

==============================

孙浩宇被判变招,明眼人一看:变招必死!宁可让你判输,唯保留权利保留意见保持棋手尊严,并无闹事,遵守赛场纪律尊重裁判.比赛仍正常进行.这个棋例应引人反思啊.

天日昭昭,历史和群众自会讨回公道!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7-1 0:08:0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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