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上海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上海市象棋协会 闸北区第二少年业余体育学校 上海棋院实验小学
三、协办单位:上海市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 闸北区棋类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申童青少年棋类俱乐部 浦东新区象棋协会
四、竞赛日期:3月15-16日
五、竞赛地点:上海棋院实验小学(乌镇路123号)
六、竞赛项目:设男、女高中组(18岁组)、男、女初中组(含六年级预备班)、
男、女小学甲组(4~5年级)、男、女小学乙组(1~3年级)团体
及个人
七、参赛单位:本市各区、县中、小学校
八、参赛办法:
1、各区、县可报总领队、教练各1名;
2、各区、县团体组队办法为:以学校为单位,各区每组别可报男、女5所学校(队),每校男、女各限报一个队;
3、每队3男、2女运动员分别计算团体成绩,必须由同校在籍在读注册学
生组成,报名单须凭学校盖章证明,报名参赛;
4、每单位各组别另可报本区、县本学校在读注册学生参加个人赛;
5、报名队(人)数不足4个区县、4队(4人),则不设此组;
6、报名单位须用统一的报名单填写并加盖公章,于3月5日前寄送上海棋院实验小学(乌镇路123号)颜志刚老师收(邮编:200070,电话:63818157,同时将报名电子表发至邮箱522958318@qq.com。逾期报名作自动弃权论;
7、参赛运动员必须为2014年登记运动员;
8、每名运动员交参赛费100元。
九、竞赛办法:
1、根据报名人数,确定赛制及轮次;
2、按照中国象棋协会审定的《象棋竞赛规则2011(试行)》执行;
3、各组别分别进行比赛。
十、录取名次:
男、女均取团体、个人前八名,少于9队参赛的,减一录取名次。
十一、名次确定:
1、个人名次:按规则的办法区分。
2、团体名次:
(1)、以每队队员所获成绩排名的总和决定,少者列前;
(2)、若相等则比较各队所获个人最高排名,高者列前;
十二、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上海市象棋协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一日
领队会通知
本次比赛领队会定于3月6日(周四)下午2:00时在上海棋院实验小学(乌镇路123
号)举行,会议重要,届时请各参赛单位指派相关人员准时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