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省中小学生象棋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广东省学生体育艺术联合会
二、承办单位:珠海容国团体育学校
三、协办单位:珠海市中国象棋协会
四、参赛单位:各地级以上市、佛山市顺德区各普通初级、高级中学和小学以学校为单位组队。
五、竞赛日期和地点:
六、竞赛分组及开设项目:
(一)分组:设小学A组(一年级至三年级)、小学B组(四年级至六年级)、初中组、高中组。
(二)项目:分别设男、女子个人赛,团体赛。
七、运动员参赛条件
(一)必须具有
(二)运动员必须是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思想进步,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宜参加所报项目比赛。且有2012年或201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上报数据的我省普通中学、小学学生。
(三)2013年向全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中心上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的学校。
(四)运动员参赛年龄:
小学A组:
小学B组:
乙组(初中组):
甲组(高中组):
(五)初中、高中运动员注册
初中、高中组参赛运动员必须于
运动员网上注册时,上传的学籍表必须加盖学校公章。如已在“广东省中学生运动员注册系统”注册过的运动员,请先查询是否仍在注册系统,如存在可以不用重复注册;如查询不到,请重新办理注册手续;注册资料仍在系统中但遗失注册卡的运动员,请在报名时按要求申请补制卡。
小学组参赛运动员不用注册。
(六)双重学籍的学生(即同时具有普通中学、小学和省或市体育运动学校普通班学籍学生),不得报名参加比赛;往届毕业生、补习班学生、寄读生不得报名参加比赛;以及在报名前已正式调入省、市体工队、职业俱乐部队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
(七)凡获得2013年广东省青少年象棋锦标赛16岁组前六名者均不得报名参赛。
(八)凡参加过2013年、2014年全国象棋锦标赛、甲级联赛、青年锦标赛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本次比赛,以学校名义参赛的不受此限制,但单位对此类参赛者应在运动员报名时,必须主动提供相关运动员参赛情况说明。
(九)不得混合组队,必须是具有报名学校正式学籍的在校在读学生。
八、报名规定及办法
(一)报名规定:
1、各单位各组别限报1队,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男、女子运动员共10人,个人赛不限报名,团体赛每队限报1队。
2、团体赛:每队由4名男运动员、1名女运动员组成。
3、团体赛参赛单位不足3个的组别,取消该组别团体赛。个人赛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组别,取消该组别比赛(提前通知报名单位)。报名单位不足3所的组别,取消该组别全部比赛(提前通知报名单位)。
4、一经报名后不得更改、调整和补充。
(二)报名办法:
1、报名表统一使用广东省教育厅体卫艺处网站(http://twy.gdhed.edu.cn)中“学校体育竞赛专栏”下载的报名表。
2、报名表一律电脑打印,手写报名表不予受理。
3、各单位请于
4、报名时请在报名表上填写详细住宿人数。
九、竞赛办法(拟定)及相关规定
1. 规则:采用国家体育总局2007年颁布的象棋规则。
2. 赛制:比赛进行9轮积分编排赛。
3.
用时:每方45分钟包干,并视情况采用中途放钟。
4. 计分办法:
(1)个人赛:每场胜方得1分,负方0分,平各得0.5分。场分高者列前,场分相同则依次比较对手分(所对弈过的全部对手的积分之和)、胜局、犯规、后走局数来排列名次。如仍无法区分,则比较前一轮成绩,以此类推,直至排出个人赛名次。
(2)团体赛:按每队个人赛最好成绩的4名男运动员、1名女运动员的比赛成绩相加计算团体成绩,已报名但参赛不足4男1女的队伍不计团体成绩。总分最高的队伍名次列前,如总分相等,则以获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以获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直至排出团体名次。
十、名次录取与奖励
(一)个人赛:各组别男子、女子个人赛录取前八名。不足8人参加,则按实际参赛人数全部录取。
团体赛:各组别团体赛分别录取前八名。符合团体赛计分办法队伍但不足8队参赛的,则按实际计分队伍全部录取。
(二)个人赛:对获各组别个人赛前八名的运动员颁发个人成绩证书。
团体赛:对获得各组别团体赛前八名的队伍颁发奖杯、对计入团体赛成绩的运动员颁发个人成绩证书。
(三)成绩证书由大会统一制订,赛区颁发。
十一、经费
(一)各学校在报到时缴纳参赛费(标准:100元/人)。
(二)初中、高中组各学校报到时缴纳注册费(含所有成功注册和补制卡),标准:20元/人/年。
(三)大会统一安排食宿,食宿标准待定(约为150元/人/天)。
(四)参赛队伍其他费用一律自理。
十二、报到事宜
(一) 具体报到地点、联系人和有关住宿信息,请于赛前一周登陆省教育厅体卫艺处网站查看“学校体育竞赛专栏”栏目。
(二) 所有运动队都必须在报到当天规定时间到指定时间办理报到事宜,查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不认可临时身份证、户口簿和派出所证明等),领取运动员注册卡、秩序册及有关竞赛资料,其余时间一概不予受理。
(三) 运动队报到时上交有学校盖章、领队、运动员及其监护人签名的《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每名运动员1份),没有上交《告知书》的运动员将不允许参赛。《告知书》请与报名表一并下载。
十三、联席会议:
裁判长、领队和教练员联席会议于报到当天在赛区召开。各参赛队伍必须派领队或教练员依时出席;不允许其他人员代替出席,否则将不接受该队对本次联席会议涉及内容的投诉。
十四、公示和申诉
(一)运动员在注册系统通过审核后,其资料将自动予以公示,请各队伍相互查看,具体公示密码请查看“广东省中学生运动员注册系统”中“内部公告”。
(二)报名结束3天后,所有队伍报名表将在体卫艺处网站(http://twy.gdhed.edu.cn)的“学校体育竞赛专栏”公示7天,请各队伍核对和相互监督。
(三)公示期间,主办单位受理各参赛单位对运动员资格的申诉。比赛期间及赛后继续接受对运动员资格的申诉,但对申诉实行赛后处理;申诉时须提交有领队签字的书面材料,同时交2000元申诉费。如属实则取消该队比赛成绩名次并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处理有关个人及参赛单位,其他运动员(队)所获奖名次不变。
十五、报名后,如参赛单位需要退出比赛的,务必在赛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主办单位提出申请。如无申请而直接退赛的,将取消该校下一年度的参赛资格,并予以通报。
十六、保险:参加单位必须为所有参赛运动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并将保险凭证复印件带到赛区以备查验。
十七、初中、高中组比赛运动员凭注册卡、第二代身份证原件进行检录,小学组凭第二代身份证原件进行检录。
十八、比赛执行《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和《广东省中学生阳光体育活动积分办法》。
十九、仲裁、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聘请。
二十、未尽事宜,请各代表队浏览广东省教育厅体卫艺处网站(http://twy.gdhed.edu.cn)中“学校体育竞赛专栏”(如有关补充通知、报到事宜等),主办单位不再下发书面通知或电话告知。
二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路过,西安现在才在见到棋摊了.进入十月就消失了.
广东天时是象棋强于全国的先天因素.自古是象棋强省,但现在落后很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