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教育局、体育局,韩城市教育局、文体广电局,石油普教管理中心,各有关学校,厅属中等专业学校: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2014〕5号)和《陕西省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三年行动计划》(陕教体〔2013〕26号)精神,深入开展学校阳光体育运动,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根据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印发的《2014年陕西省中小学生体育竞赛活动安排》,由省教育厅、省体育局主办的陕西省2014年“康全杯”中小学生智力运动会将于2014年4月26日在西安高新第一中学国际部举行。现将《陕西省2014年“康全杯”中小学生智力运动会竞赛规程》印发你们,请按照规程要求,积极做好组队参赛工作。
联系人:曹雅琴 电话:029—85408759
联系人:曹雅琴 电话:029—85408759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体育局
陕西省体育局
2014年3月7日
陕西省2014年“康全杯”中小学生智力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
陕西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三、协办单位
各市(区)教育局
西安高新第一中学国际部
陕西康全教育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四、参赛单位
(一)陕西省智力运动项目试点学校、特色学校
(二)陕西省普通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
(三)西安市各小学
五、竞赛时间、地点
竞赛时间:2014年4月26日(周六)、27日(周日)
竞赛地点:西安高新第一中学国际部
六、比赛项目及组别
项目:围棋、象棋、国际象棋、国际跳棋、五子棋团体赛及个人赛。
组别:各项目按照男女不同组别分为高中组、初中组、小学五六年级组、小学三四年级组、小学一二年级组;采取男女混合编排比赛,分别录取名次的方法进行。
七、参赛学校(运动员)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具有该参赛学校正式学籍在校在读的学生。凡是以各种名义挂靠在学校的学生或已在职业俱乐部注册的学生不得参加本次比赛。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政治思想进步,作风正派,遵守学校各项有关制度,文化课考试合格,并经医院检查身体健康者。
(三)所有参赛的运动员赛前必须在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正式注册,并经审查取得《陕西省中学生运动员注册卡》、《陕西省小学生运动员注册卡》。未按规定履行注册手续的运动员,不具有参赛资格。
八、报名、注册办法
(一)报名与注册需在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网站(www.sxxsty.com)下载报名表(附件1)、运动员注册登记表(附件2)、汇总明细表(附件3),填写后于2014年3月28日前,将电子版报名表、运动员注册登记表、汇总明细表及电子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打包发送至陕西省2014年“康全杯”中小学生智力运动会赛事报名邮箱:tanna0214@hotmail.com,逾期不予办理(邮件须注明比赛名称及学校全称,报名表必须和原件一致,一经报名不得更换运动员)。
(二)凡报名参赛的学校必须如实填写和上报以下材料,并于2014年3月28日前将材料以邮寄(以当地邮戳为准)或传真发至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经审核无误并办理相应报名手续后安排参赛。
1. 报名表(加盖学校公章);
2. 运动员学籍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3. 运动员健康体检证明、参加人身保险证明(加盖学校公章、附保险单);
4. 运动员近期免冠同底片一寸照片2张(与电子版一致)。
(三)参赛费120元/人,一经报名,因故弃权报名费不予退还。
九、参赛办法
(一)参赛学校限报领队1人,教练1-4人;中学段各项目各组运动员男女混合不超过8人,小学段各项目每组男女混合不超过5人。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运动员注册卡参赛,以备大会查验。
(三)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必须由各学校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途中),未办理的学校不得参赛。
十、竞赛办法
(一)围棋采用中国围棋协会审定的《2002年围棋竞赛规则》;象棋采用中国象棋协会审定的《2011年中国象棋竞赛规则(试行本)》;国际象棋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棋牌管理中心审定的《2007年国际象棋竞赛规则》;国际跳棋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棋牌管理中心最新审定的《中国国际跳棋竞赛规则》;五子棋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棋牌管理中心审定的《中国五子棋竞赛规则》。
(二)使用电脑积分编排制,各组根据报名人数,确定比赛轮次及比赛时间,具体以各项目补充规定为准。
(三)团体赛和个人赛同时进行。
(四)团体、个人获奖名次均不并列。
(五)各项目各组个人名次区分方法以各项目补充规定为准。
(六)男女选手混合参赛,女子选手另取名次。
(七)各项目各组不足录取名次者,减一录取。
(八)各项目各组参赛人数不足3人的学校,不计算团体成绩,只计算个人成绩。
十一、成绩计算、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团体赛。
1.团体名次计算办法。
中学组:各项目依据男女混合编排最终成绩排名,取3人最好名次累加,数小者排前。如相加数相等,个人名次高者,其队名次列前。如仍不能区分,抽签决定(具体以补充规定为准)。
小学组:各项目依据五六年级组、三四年级组、一二年级组男女混合编排最终成绩排名,每组取3人最好名次计算小组团体,小组团体名次累加计算总团体名次,数小者名次列前。如相加数相等,个人名次高者,其队名次列前。如仍不能区分,抽签决定(具体以补充规定为准)。
2.录取名次。
围棋、象棋、国际象棋、国际跳棋、五子棋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团体奖奖励前8名,颁发奖牌。
3.“体育道德风尚奖”取各项目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参赛单位总数的10%名额评选,颁发奖牌。
4.“优秀运动员”和“优秀教练员”以学校为单位,在获得各项目团体前8名中各推选1名,颁发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证书。
(二)个人赛
各项目各组男子个人奖励前12名,女子个人奖励前6名,颁发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证书。
十二、资格审查及处罚办法
(一)比赛设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经审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参赛资格,不得补报。
(二)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提出申诉者,需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申诉报告(需经领队签字)及举报内容的证据,同时缴纳申诉费1000元人民币方可受理。申诉经审查属实,申诉费如数退还,经查申诉不符,申诉费将不予退回。
(三)为了端正赛风,资格审查委员会在报名后、比赛中、比赛后将继续对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查。如在报名后或在比赛前发现,并查实确有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取消该学校比赛资格,如在比赛中或比赛后发现并查实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取消该学校比赛成绩。情节严重者,全省通报,并停止该单位参加下一届陕西省学生智力运动会的资格。
十三、裁判及仲裁
裁判长、副裁判长由主办单位选聘,裁判员由赛事承办方选聘。
十四、经费
各参赛队费用自理。外地市参赛学校及运动员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需住宿的代表队,请在报名时告知。
十五、其它事宜
(一)领队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本规程解释权属组委会。
(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六、联系方式
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
联系人:曹雅琴
电 话:029-85408759 029—68506939
电 话:029-85408759 029—68506939
手 机:刘春苗 13379039475
传 真:029-85211995 邮政编码:710061
地 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邮电大学院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