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5 届新加坡全国象棋个人锦标赛章程
1 棋赛宗旨: 促进象棋活动;提高棋艺水平。
2 主办机构: 新加坡象棋总会。
3 比赛日期: 2014年5月25日至6月11日,详见《比赛时间表》。
4 比赛地点: 新加坡象棋总会,51 Bishan St 13, #01-01 电话:62590984。
5 比赛组别: 分为公开A组、公开B组、女子组。
6 参赛资格:
*凡新加坡公民、永久居民、持就业准证或学生准证者皆可参加。
* 具有象棋大师、甲级棋士、或乙级棋士称号者,才能参加公开A组。
* 公开B组只限无等级称号人士参加。
* 女子组只限女性参加。
7 报名手续:
* 参赛者须填妥报名表,并付报名费与押金,经审核后方为有效。
* 报名费:公开A组$50;公开B组$20;女子组$10。
* 21 岁以下在籍学生和60 岁以上人士, 参加公开组报名费减半。
* 象棋总会会员免交报名费。
* 押金:公开A组$50;公开B组$30;女子组$30。完成赛程可取回押金;缺席
两轮或最后一轮缺席者则押金没收。
* 报名期限:即日起至5月18日晚上9时。逾期一概不受理。
* 报名处:新加坡象棋总会
51 Bishan St 13 #01-01, Singapore 579799 电话:62590984
8 比赛制度:
* 公开A及公开B组的比赛采用积分编排一局制,轮数视人数而定,暂定九轮。
* 女子组赛制组采用积分编排一局制,轮数视人数而定,暂定七轮。
9 对局记录: 采用亚洲象棋联合会的《象棋比赛规例》。
10 对局时限: 公开A、公开B及女子组用时为:加秒制60m + 30s/每步(用数码棋钟)。
11 奖励办法:
㈠ 公开 A 组的优胜者,有机会代表新加坡参加今年的国际赛, 唯必
须是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而且须为新加坡象棋总会的会员。
㈡ 等级称号
* 获公开 A 组冠军;或亚军/ 季军达三次者,颁予象棋大师称
号。
* 获公开 A 组第二至第十名者,颁予甲级棋士称号。
* 获公开 B 组前四名者,颁予乙级棋士称号。
* 获公开 B 组五至八名者,记等级称号序分 2 分;九至十二名记
1 分。凡在三年内累积序分达 4 分者,也颁予乙级棋士称号。
㈢ 奖杯:优胜者均可获得奖杯一座。
㈣ 奖金:详见《各组现金奖》。
12 抽签仪式: 各组比赛员须在 5 月 25 日下午五点正,出席在象总举行的抽签仪式来决
定第一轮的对阵表。
13 赛员纪律:
* 比赛员应重视体育精神,依赛程完成每一轮比赛。凡弃权两次者,参
赛资格即被取消。同时,在报名参加下一届的全国赛得付双倍押金。
* 比赛员衣着应整洁得体,穿背心或短裤者不准入赛场。
* 赛场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手机或电子仪器。
14 颁奖礼: 另行通知。
15 修章权力: 本章程如有未尽善处,棋赛委员会有权随时加以修改。是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而且须为新加坡象棋总会的会员。
全国个人赛正赛、全国团体赛、联赛基本是一天一轮的,两天三轮也试过。
象甲预选一天两轮,去年的乙组一天三赛比较过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