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体育总局《关于在学校开展“象棋、围棋、国际象棋”三项棋类活动的通知》精神和《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深化教育改革,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特举办杏坛镇棋类锦标赛。有关事项如下:
一、主办单位:杏坛镇宣传文体办公室 杏坛镇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杏坛镇文化站 杏坛镇棋类协会
三、协办单位:杏坛镇桑麻小学
四、比赛地点:杏坛镇桑麻小学
五、日期和时间
日期:2014年4 月19日8:30前各队报到
时间:9:00时—12:00时(第1、2、3轮)
13:30时—17:00时(第4、5、6轮)
六、参赛单位:杏坛镇所属中学、小学、幼儿园
七、竞赛项目:象棋、围棋、国际象棋(视报名情况而定)
八、参加办法:
各棋种均设中学组、小学甲组、小学乙组、小学丙组、幼儿组,且区分男子组、女子组。
中学组:初中高中混合(不区分)
小学甲组:2002年1月1日以后至2004年12月31日出生,
小学乙组:2005年1月1日以后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
小学丙组:200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幼儿组:幼儿园学生
4、报到时请携带户籍证明材料,(二代身份证或暂住证,异地户口须持有当地的学籍证明,并附复印件,供存档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5、各参赛单位教练或老师必须比赛过程中看管好参赛运动员的安全和秩序,确保比赛顺利进行。
九、竞赛办法
1、执行《象棋竞赛规则》2011 (试行);
2、采用6轮积分编排,9:00准时开赛迟到十五分钟当弃权,首轮弃权第二轮将不作编排;
3、比赛视情况采用中途放钟(单方用时10分钟)超时当负,过程中落棋不悔。
十、计分办法
依次比较对手分(所对弈过的全部对手的积分之和)、累进分(每轮积分相加总和)、胜局、犯规、后走局数。如无法区分,则比较前一轮成绩,直至区分。
十一、录取名次
1、个人奖:各组个人赛录取前八名。
2、优秀组织奖:若干名,颁发给积极参与的学校。(备注:从第二届开始设立学校团体奖项)
十二、仲裁和裁判员:仲裁委员和裁判员由杏坛镇棋类协会统一选派。
十三、参赛人员参赛期间自购安全保险,安全责任自负!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