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辽宁省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辽宁省北陵棋牌俱乐部
三、竞赛时间和地点:2014年8月22-25日 沈阳市40中学。
四、参赛单位
各市 、绥中县、昌图县体育局、行业体协和经辽宁省体育总会批准的参赛单位。
五、竞赛项目:男、女少年个人兼计团体赛。
六、参赛资格
(一)男、女各5个组别。
18岁组;1996年1月1日以后至1997年12月31日出生;
16岁组;1998年1月1日以后至1999年12月31日出生;
14岁组;2000年1月1日以后至2001年12月31日出生;
12岁组;2002年1月1日以后至2003年12月31日出生;
10岁组;2004年1月1日以后至2005年12月31日出生。
(二)比赛不允许跨组报名(包括以大打小,以小打大,以女打男等)。
(三)所有参赛选手必须是在辽宁省体育总会注册的运动员。
(四)运动员比赛时必须携带注册证,否则不允许参赛。
七、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象棋协会最新审定的《象棋竞赛规则》。
(二)根据各组参赛人数,设定比赛轮次。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男、女各组个人均录取前8名,团体入取前6名。团体名次由各组成绩最好的三名队员名次之和产生。颁发成绩证书、奖牌。
(二)根据中国象棋协会公布的最新《象棋业余棋手技术等级标准》授予棋手相应的业余技术等级称号。
(三)录取名次不并列。
九、报名与报到
(一)参赛单位必须使用统一下载的报名表,加盖当地市体育部门公章。8月15日前寄至辽宁省体育总会,李林收(邮编:110179,沈阳市浑南新区四路10号)。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逾期报名一律不予受理。电话:024-23206656。同时将电子版报名表以Email形式发送至lnstyzh@163.con 。
(二)报到时间:8月21日。
(三)报到地点:沈阳市40中学。
(四)领队会议时间在8月21日15点在沈阳市40中学举行,未参加领队会议并未请假的参赛队按弃权处理,不予编排,同时取消下一年度参赛资格。比赛一律不补报、换人。
(五)每人交报名费110元。(含10元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六)组委会统一为运动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七)食宿自理,大会不负责安排食宿。
十、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一)裁判长、副裁判长、编排长部分仲裁和裁判员由辽宁省体育总会选派。承办单位根据需要和精干原则,遴选二级以上裁判员担任大会裁判工作,并于赛前15天将裁判员名单报到辽宁省体育总会审核。
(二)设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十一、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十二、本竞赛规程由辽宁省体育总会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