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4年湖南省第六届
“大美新芦淞杯”青少年象棋精英赛的通知
各市、州棋类协会及有关单位:
为积极推动象棋运动发展,提高象棋运动竞技水平,经研究,定于2014年8月20—22日在株洲市举办2014年湖南省第六届“大美新芦淞杯”青少年象棋精英赛。现将竞赛规程发给你们,望接到通知后,积极组队参赛。
附件1:2014年湖南省第六届“大美新芦淞杯”青少年象棋精英赛竞赛规程
附件2:2014年湖南省第六届“大美新芦淞杯”青少年象棋精英赛报名单
湖南省棋类协会
2014年7月22日
附件1:
2014年湖南省第六届“大美新芦淞杯”青少年象棋精英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湖南省棋类协会
二、承办单位:株洲市芦淞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株洲市芦淞区教育局
三、协办单位:株洲市芦淞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四、竞赛日期和地点:2014年8月20—22日在株洲市国宾大酒店举行。
五、竞赛项目:男子个人、女子个人、男女混合团体
六、参赛单位:各市(州)、省行业体协和各市(州)棋协(棋院)及县(市、区)代表队
七、参赛资格:执有湖南省居民身份证者,在1997年1月以后出生者均可报名参赛。
八、参加办法:
1.所有参赛棋手报名时须填写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报到时交验身份证原件,如有不符,取消参赛资格(不退报名费);
2.每队可报领队兼教练1人,参赛男、女棋手若干,每名参赛棋手交报名费100元;
3.男女混合团体由3名男棋手和1名女棋手组成,不足3男1女者,只计个人名次,不计团体成绩。
九、竞赛办法
1.采用中国象棋协会审定的《2011象棋竞赛规则(试行)》;
2.所有参赛棋手按年龄段分甲、乙组比赛,按年龄组录取名次;
3.根据各队3男1女在各年龄组中最好个人名次计算团体名次。
十、赛事分组
1.按年龄段分为6个组别。
A组:1997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出生;
B组:2000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出生;
C组:2002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出生;
D组:2004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出生;
E组: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
F组:200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A、B、C为甲组混合比赛,D、E、F为乙组混合比赛。
3.低年龄组棋手可参加大年龄组比赛,高年龄组棋手不能参加低年龄组比赛。
十一、录取名次和奖励
1.按甲、乙组取1-8名分别奖甲组1000、600、500、400、300、200、200、200元,乙组600、400、300、200、200、100、100、100元;
2.按各年龄组录取前8名,分别授予奖牌、证书;
3.按国家体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依据个人名次给棋手定级;
4.团体录取前6名,授予锦旗。
十二、报名和报到
1.各参赛单位和个人请于2014年8月15日前(以邮戳为准)将参赛名单(附件2)一式两份,分别用特快专递报到省棋协余成(长沙市体育馆路36号,邮编410008,手机13974813358)和株洲市芦淞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唐孜(电话:13974111858)或发短讯至株洲市严庆(手机:13365822597),逾期报名无效;
2.参赛人员请于2014年8月19日到株洲市国宾大酒店(株洲市火车站旁200米)报到,报到时需交验身份证及相关证明;
3.正、副裁判长、仲裁委员、编排长于赛前二天,裁判员于赛前一天到赛地报到;
4.8月19日20:00召开组委会及裁判长教练员联席会,亦为各队报到的最后时限,各队及个人均须派人员参加,缺席者不予安排比赛。
十三、其他
1.参赛人员可按自愿原则入住国宾大酒店,宾馆食宿费(五星级)180元/天/人,连同报名费在报到时一次交清,由大会统一安排食宿;
2.参赛人员必须在赛前自购“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未购者责任自负;
3.正、副裁判长、仲裁、编排长和骨干裁判由主办单位选派,不足裁判由承办单位补充。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补充规定。
附件2:
2014年湖南省第六届“大美新芦淞杯”青少年象棋精英赛
报 名 表
参赛单位(盖章): 代表队全称:
身份 |
姓名 |
身份证号 |
棋手等级 |
电话、手机 |
备注 |
领队、教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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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棋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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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棋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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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棋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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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棋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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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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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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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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