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国象棋锦标赛(个人)竞 赛 规 程
一、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
中国象棋协会
二、承办单位:江苏省棋牌运动管理中心
常熟市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常熟市棋类协会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2014年10月24日至11月4日在江苏省常熟市举行。
四、参赛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行业体协和经中国象棋协会审核批准的单位。
五、竞赛项目:男、女个人赛。
六、参赛资格:
(一) 各队参赛棋手须为2014年度注册棋手。
(二)男子:
1.甲组: 2013年全国象棋锦标赛(个人)男子组前32名棋手;2014年男子乙组前32名。
2.乙组:其他资格参赛棋手。
(三)女子:2013年全国象棋锦标赛(个人)女子组前32名棋手及其他资格参赛棋手。
(四)其他资格:
1. 2014年全国象棋青年锦标赛男、女个人前三名。
2.2014年全国象棋少年锦标赛男、女个人14岁以上组(含14岁)各组冠军。
3.中国象棋协会指定的有关比赛资格人选。
4.男子等级分在2450以上(含2450)、女子等级分在2250以上(含2250)的棋手和象棋大师,具有参赛资格。每人交报名费300元。
5.参赛单位可增报男、女各1名具有“三级运动员”(含)以上或“棋协大师”技术等级称号的棋手参加比赛,交报名费300元。报名时须交验等级证书复印件。
(五)参加男、女两个组别比赛的单位可报领队、教练各1人,参加一个组别比赛的单位可报领队或教练1人。
七、竞赛办法:待定
八、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男子甲组、女子组各录取前八名。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九、报名和报到:
(一)各参赛单位须使用统一的报名表(报名表附后)报名,并须加盖当地体育部门或参赛单位主管部门公章。报名日期以邮戳为准,逾期报名无效。具体报名、报到事宜另行通知。
(二) 报名单位对其报出的领队、教练及参赛棋手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三) 报名后不能参赛的棋手,须以书面形式申报,经中国象棋协会批准方为有效。
(四) 无故不参赛的棋手,将被取消2015年全国象棋锦标赛(个人)的参赛资格。
(五) 女子棋手因孕、产期不能参赛的,需在报名截止日期前一个月,由所在单位向中国象棋协会递交书面报告。经审核批准后,可保留参赛资格一年。
十、裁判员、仲裁委员会和赛风赛纪委员会工作
(一)由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选派裁判长、副裁判长、仲裁和部分裁判员担任赛会工作。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选派,并于赛前15天将裁判员名单报中国象棋协会审核备案。
(二)设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三) 赛风赛纪委员会按《象棋比赛赛风赛纪管理办法(修订)》负责处理各参赛队、棋手和裁判员出现的赛风赛纪问题。
十一、经费和器材:
(一)参赛人员费用自理,食宿标准另行通知。
(二)棋子、棋盘和棋钟须严格按照中国象棋协会器材标准要求备齐。
十二、其他:
(一) 参赛人员食宿须接受大会统一安排,否则视为弃权。
(二) 各队须选派优秀棋手、教练员参加由中国象棋协会组织的公益活动。
(三) 参赛人员须出席开、闭幕式。因故不能出席,需经中国象棋协会批准。
(四)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中国象棋协会
点击下载:报名表
甲组的资格还是很宽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