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龙岩市第十五届“水保杯”象棋锦标赛
暨首届龙岩市“棋王争霸赛”规程<!--?xml:namespace prefix = o /-->
2014年龙岩市第十五届“水保杯”象棋锦标赛规程
暨首届龙岩市“棋王争霸赛”
值此9月10日全国象棋甲级联赛厦门队VS成都队,主场设在龙岩市中元大酒店,为弘扬象棋文化,增进交流,推进新城市建设。以象棋文化作媒介,以象棋活动为桥梁,促进传统文化的发展,在龙岩市体育局与龙岩市水利局的大力支持下,在喜庆中秋的日子,特举办“水保杯”象棋锦标赛
一、主办单位:龙岩市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龙岩市象棋协会
三、赞助单位:福建省XXXX投资有限公司
四、比赛日期:2014年9月12-13日
五、赛场地址:龙岩市新罗区九一南路体育中心
六、比赛项目:象棋个人赛(团体)
七、参赛资格:1、龙岩市户籍(以二代身份证为准);2、不论年龄;3、非龙岩市籍3人以内(在龙岩读书外地区学生参赛不受限制)
八、比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象棋协会审定的《2011象棋竞赛规则(试行)》;
(二)比赛采用积分编排制,根据报名人数确定比赛轮次。
(三)比赛记分办法为:胜记3分,和双方各记1分,负记0分
(四)每轮每方基本用时30分钟,每步加5秒,超时作负。
(五)名次确定:积分、对手分、胜局、后手局、犯规。如果还不可以分出胜负,由组委会根据其他办法,直至名次确定为止。团体名次确定:各队三位棋手名次累加,数字小者排名列前;如同分,以个人最高名次靠前者为团体排名在前。
九、奖励办法:
1、参赛棋手50人以内,录取前十二名;50人以上录取前十六名。
2、 团体成绩以区县为组队单位(各区县只计算一个队,其他按个人成绩计算),各队计算3人成绩(报名时确定团体名单),团体棋手以二代身份证为准,须同一个区或县(可报团体为新罗区、漳平市、长汀县、连城县、永定县、上杭县、武平县、市直机关代表队、大学生代表队)。 团体如果报6个队以内,取录前四名;7个队以上录取前六名。
十、奖金安排:
1、个人第一名1000元,第二名800元,第三名600名,第四名500元,第五名400元,第六名至第八名各300元,第九名至第十二名各200元(如取前十六名,第十三名至第十六名各200元)
2、团体第一名1000元,第二名600元,第三名450,第四名至第六名各300元。
十一、报名报到及其他事项:
1、报名费50元;赛场纪律保证金100元(全程参赛结束后退还100元)。
2、报名从 9月3日至9月11日,比赛前30分钟截止。请发短信到13110603911(林老师),手机编辑短信格式:参赛棋手姓名、出生年月、性别、籍贯、联系手机。报名后因故不能参赛,请在9月11日上午9点前,电话或短信告知,以免影响秩序册和赛事的安排,否则以后龙岩市象棋协会主办的比赛,将谢绝参加。有报名或退赛,都有短信或口头回复。
3、参赛人员需在2014年9月11日8时前,到龙岩市新罗区体育中心象棋协会报到。
4、参赛人员费用自理,食宿自行安排。
5、参赛人员要求身体健康并自行购买人身保险,一切安全责任自负,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为配合网络宣传,从第二轮开始,前2台录谱,胜方录谱,和棋红方录谱,拒不录谱者,记违例一次,2次退赛。同时也欢迎其他台次的积极录谱。
7、本次比赛成绩可作为申报福建省业余象棋等级证依据。
8、报名参赛者,视为同意本规程。
十二、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龙岩市象棋协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龙岩市体育总会
龙岩市象棋协会
2014年9月2日
附件: 龙岩市首届“棋王争霸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龙岩市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龙岩市象棋协会
三、比赛日期:2014年9月11日,上午10点至晚上10点
四、赛场地址:龙岩市新罗区九一南路体育中心 象棋协会
五、比赛项目:象棋个人多番棋争霸赛
六、参赛资格:首届由10几次龙岩市锦标赛冠军王咏梅PK三次龙岩市锦标赛冠军林长水。
七、赛制规定: A、慢棋分先6局,基本用时30分钟,每步加10秒,超时判负;
B、快棋分先2局,基本用时10分钟,每步加5秒,超时判负。
八、奖励规定:获胜者获得金棋王称号、负者获得银棋王称号,分别授予金牌与银牌。胜者获得700元、负者300元奖金。(慢棋打平加赛分先2局10分钟,每步加5秒,再平加赛一局红方6分钟,黑方4分钟的超快棋,和棋黑胜)
备注:如慢棋决出胜负,将举行2局快棋表演赛。
九、比赛暂定将做网络视频直播。慢棋双方需记录,快棋不记录。
十、争霸赛裁判长由吴智建担任,裁判员陈益杭、谢小东担任监察。
十一、为维持公平性与赛场纪律,争霸赛现场只允许裁判长、裁判员及特
邀领导嘉宾观赛,赛场总人数控制在8人以内。赛场禁止吸烟、手机静音或开震动。将在赛场外挂大棋盘进行竞猜有奖问答,欢迎参与。
十二、第十五届“水保杯”锦标赛前十六名获得第二届棋王赛选拔赛资格,选拔赛第一名取得2015年向首届棋王挑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