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西象棋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广西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
百色市体育局
凌云县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凌云县文化和体育局
广西棋云智力运动俱乐部
四、竞赛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1、成年组:11月26日—30日
2、青少年组:11月29日—30日
(二)地点:凌云县体育馆
五、参赛单位:各市(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学校。
六、竞赛项目:成年团体赛、个人赛、个人快棋赛、青少年个人赛。
七、竞赛组别:
(一)成年男子个人组、团体组、个人快棋组,不受年龄、性别限制;
(二)成年女子个人组;
(三)青少年组个人赛、团体赛,男子、女子各分为以下5个组别:
1、16岁组:1998年1月1日以后至1999年12月31日出生;
2、14岁组:2000年1月1日以后至2001年12月31日出生;
3、12岁组:2002年1月1日以后至2003年12月31日出生;
4、10岁组:2004年1月1日以后至2005年12月31日出生;
5、8岁组:200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八、参赛办法:
(一)报名人数:个人赛不限报名人数;成年男子组团体赛每队须报领队1人,棋手4人;青少年组团体赛每队须报领队1人,棋手2人。
(二)运动员资格:身体健康适合该项运动,并有广西户籍(身份证上的住址在广西或身份证号码是广西的居民)或在广西工作和学习(需出示工作和学习单位证明)的象棋爱好者。
九、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象棋协会审定的《2011象棋竞赛规则》;
(二)根据报名人数,赛前确定比赛轮次。
十、设奖类别、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成年组男子团体录取前6名,授予牌匾、证书和奖金;
(二)成年组男子个人录取前16名,第一至三名授予奖牌、奖杯、证书和奖金,第四至十六名授予证书和奖金;
(三)成年组男子个人快棋赛录取前8名,授予证书和奖金;
(四)成年组女子个人录取前3名,授予奖牌、证书和奖金;
(五)青少年组各组个人录取前8名,不足8人录取前3名,授予证书和奖金;各组团体录取前6名,不足6队录取前3名;授予牌匾和证书;
(六)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组织奖、优秀教练员奖,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十一、裁判人员、仲裁委员会和赛风赛纪委员会工作
(一)正、副裁判长和主要裁判员由主办单位指派,部分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二) 设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 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三) 赛风赛纪委员会按《象棋比赛赛风赛纪管理办法》负责处理参赛队、棋手和裁判员出现的赛风赛纪问题。
十二、报名与报到
(一)参赛单位请于11月18日前将参赛报名表报送至以下地址:
广西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
地 址: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3-3号欧亚梦都七楼;
联系人:赖小安
联系电话:13877199498,0771—4822383(兼传真)
(二)参赛棋手赛前一天报到,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十三、器材和经费
(一)棋子、棋盘和棋钟须严格按照自治区体育局器材标准和要求备齐;
(二)参赛人员比赛期间往返差旅、食宿费及其他费用自理;
(二)参赛人员须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含比赛期间和往返途中),否则比赛期间发生的安全、医疗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十四、其他
(一)业务主管部门有权拒绝不服从管理的棋手参加比赛;
(二)参赛棋手须配合参加由赛事组委会组织的赛事公益推广活动;
(三)参赛人员须出席开、闭幕式及颁奖仪式,因故不能出席,需经赛事组委会批准;
(四)参加比赛和出席有关活动,棋手须着正装,团体队伍须着统一服装。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归广西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
十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4年广西象棋锦标赛报名表
参赛队(加盖公章):
领队: 教练:
姓名 |
性别 |
参赛组别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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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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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西象棋锦标赛
补充通知
各参赛队:
2014年广西象棋锦标赛将于11月26日至30日在凌云县举行,为保证赛事顺利进行,经组委会商议,现将赛事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到事项:
1、报到及技术会议时间安排:
(1)成年组:11月25日下午6时前报到,8时召开技术会议;
(2)青少年组:11月28日晚上8时前报到,8时30分召开技术会议;
2、报到地点:凌云县迎晖山庄(凌云县迎晖路28号)大堂;
3、报到时,运动员需交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并请准备一张1寸彩色相片,以便制作运动员证。
二、参赛费用及着装要求:
1、参赛人员的食宿费、交通费、医疗和保险费自理,如需组委会协助安排食宿,请报名时注明,也可自行安排。
2、报名费:团体赛每队报名费500元,只参加成年男子个人报名费为100元,女子组及青少年组报名费为50元;
3、参加比赛及出席开、闭幕式,团体队伍必须自备统一服装。
三、录取名次及奖励(总奖金55500元):
1、成年男子团体录取前6名,授予奖匾、证书和颁发奖金,奖金依次为:第一名4000元、第二名3000元、第三名2000元、第四名1800元、第五名1500元、第六名1200元;
2、成年男子个人录取前16名,第一至三名授予奖杯、奖牌、证书和颁发奖金,第四至六名授予奖盘、证书和颁发奖金,第七至十六名授予证书和颁发奖金。奖金依次为:第一名6000元、第二名5000元、第三名4000元、第四名3000元、第五名2000元、第六名1500元、第七、八名各1000元、第九至十二名各800元、第十三至十六名各500元;
3、成年男子个人快棋赛录取前8名,冠军授予奖杯、证书和颁发奖金,第二至八名授予证书和颁发奖金,奖金依次为:第一名2000元、第二名1000元、第三名600元、第四名500元、第五名400元、第六名300元、第七、八名各200元;
4、女子组录取前3名,冠军授予奖杯、奖牌、证书及颁发奖金,第二、三名授予奖牌、证书及颁发奖金,奖金依次为:第一名800元,第二名600元,第三名500元;
5、青少年男子各组个人录取前8名,不足8人录取前3名;第一至三名授予奖杯、奖牌、证书和颁发奖金,第四至八名授予证书;女子各组个人录取前3名,冠军授予奖杯、奖牌、证书和颁发奖金,第二、三名授予奖牌、证书;奖金分列如下:
(1)男子16岁、14岁组,前三名分别为600元,400元,300元;
(2)男子12岁、10岁组,前三名分别为500元,300元,200元;
(3)男子8岁组,前三名分别为300元,200元,100元;
(4)女子各组冠军200元;
6、青少年各组团体录取前6名,不足8队录取前3名;授予奖匾及证书;
四、参加比赛的人员应自行办理好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和事故的保险等事宜。
五、11月26日上午8:00开幕式,请各代表队全体人员准时参加。
七、有意承办2015年广西象棋锦标赛的市、县请致函自治区体育局。联系方式:广西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联系人:谢云,电话(传真):0771-4822383,18677196568;地址:南宁市星光大道3号欧亚梦都大厦7楼;邮编:530031。
广西象棋锦标赛组委会
201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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