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4年葫芦岛市象棋锦标赛(个人)的通知
各县(市)区体育局、市直机关各部门、各大中企事业单位、各象棋院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活跃我市的业余文化生活,提高我市象棋项目的技战术水平,增进交流,促进友谊。经研究,定于2014年11月25—28日在兴城海得隆大酒店举办“2014年葫芦岛市象棋锦标赛(个人)”。望各部门、单位接到通知后,按照比赛规程的相关规定,认真研究,积极组队参赛。
附件:2014年葫芦岛市象棋锦标赛(个人)竞赛规程
葫芦岛市体育局
2014年10月29日
2014年葫芦岛市象棋锦标赛(个人)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葫芦岛市体育局 葫芦岛市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 葫芦岛市象棋协会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4年11月25—28日在兴城海得隆大酒店举行
四、参赛单位
各县(市)区体育局、市直机关各部门、各大中企事业单位、各象棋院校:
五、参加办法
(一)、报名人数:本次比赛接受团体和个人报名,各单位可报领队、教练各1人,队员人数不限,70周岁以上原则上不能参加比赛。
(二)、运动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健康者。
(三)、报名单于11月20日前报到市体育总会(中央商务区体育场西区三楼3075室),联系人:张鹏13898919021、6667527 传真:3114231逾期不予受理。
六、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中国象棋竞赛规则》。
2、本次比赛采用个人赛办法。
3、计时办法:每方限一小时(时间包干),超时判负。
4、本次比赛打七轮或九轮,看报名人数而定。
七、录取名次
本次比赛录取前8名,颁发证书
八、裁判事宜:
裁判长、仲裁委员会的成员由主办单位选派。
九、报到
(一)、所有裁判员、运动员于11月25日上午11点前到兴城海得隆大酒店报到。
(二)领队、教练员、运动员会议时间为11月25日13:30在兴城海得隆大酒店一楼会议室召开。
(三)、各队差旅费自理。食宿费100元/人/天,不足部分由大会承担。
(四)、各参赛单位或个人自行办理运动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否则,后果自负。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