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十堰市第十七届象棋暨第十五届围棋名人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十堰市文体局
二、承办单位:十堰市棋类协会 湖北银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十堰飞弈棋院
四、竞赛项目及分组:
(1)象棋:团体赛、个人赛
(2)围棋:团体赛、个人赛
五、竞赛时间与地点:2014年12月6日—7日在十堰市太和饭庄举行。
六、参赛范围:各县市及城区的象棋、围棋爱好者可报名参赛。本次比赛仅限十堰市本地棋手参赛。
七、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2011版《象棋竞赛规则》、2002版《围棋竞赛规则》。
2、比赛轮次:视参赛人员多少而定,最低不少于七轮。
3、比赛采用电脑编排,各40分钟基本用时,每走一步加5秒。
4、比赛采用团体、个人混赛形式。
八、名次与奖励:
1、团体:各组分别录取前六名颁发奖杯。
2、个人:各组分别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第一名3000元,第二名2000元,第三名1500元,第四名1000元,第五名800元,第六名600元,第七、第八名各400元。
九、报名与报到:
1、报名地点:十堰飞弈棋院(江苏路明想双子座);咨询电话:0719--8674736 15327965679 张教练。
2、参加团体比赛各单位需报领队、教练各1名(可由运动员兼任),运动员不得少于3人,团体成绩按本单位赛前指定的3名队员计分。
3、参赛运动员交纳报名费100元/人;差旅费、食宿费自理。
4、请各单位将报名表于2014年11月27前交到十堰飞弈棋院办公室;或电子邮箱1799376390@qq.com。
5、请各单位于12月5日18时前到市太和饭庄报到,当晚20时召开领队、教练员、裁判员联席会。
十、其他事宜:比赛裁判长、裁判员由主办单位统一选派。
各参赛单位及个人自行给参赛运动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保障参赛队员安全。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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