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 上海市体育局
承办单位: 上海市象棋协会 嘉定区体育局 嘉定区象棋协会
协办单位: 嘉定区象棋协会 静安区棋类协会 浦东新区象棋协会
竞赛日期:2014年12月20—21日
比赛地点: 嘉定区体育馆
2014年“嘉定杯”上海市象棋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上海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上海市象棋协会 嘉定体育馆 嘉定区象棋协会
三、协办单位:静安区棋类协会 浦东新区象棋协会
四、竞赛日期:12月20—21日
五、竞赛地点:嘉定体育馆(梅园路315号)
六、竞赛项目:男、女团体和个人
七、参赛单位:本市各区、县、行业体协、企业
八、参赛办法:
1、各单位可报总领队、教练各1名;
2、各单位可报5队,每队3男、2女运动员参加比赛,分别计团体成绩;
3、比赛接受公开报名,凡在本市工作、学习、居住的象棋爱好者(五级棋
士以上)均可报名参加个人赛;
4、报名队(人)数不足4个区县、4队(4人),则不设此组;
5、团体报名:报名单位须用统一报名单填写并加盖公章,于12月15日前寄送静安区第一中心小学倪剑波老师收(静安区新闸路1461号),邮编:200040,电话:13764417867,同时将报名电子表发至邮箱(nijianbo@qq.com)。逾期报名作自动弃权论;
个人报名:12月15日前每周六、周日上午9:00—17:00前往上海市好棋艺中心报名
浦西点:普陀区常德路1256号5楼 联系:戴老师 18321963818
浦东点:浦东新区羽山路373号2楼 联系:李老师 15001779162
6、成年运动员每人交参赛费150元,学生运动员每人交参赛费100元。(需凭学生证。)
九、竞赛办法:
1、根据报名人数,确定赛制及轮次;
2、按照中国象棋协会审定的《象棋竞赛规则2011(试行)》执行;
3、各组别分别进行比赛。
十、录取名次:
男、女团体和个人均取前八名,不足9队参赛的,减一录取名次。
十一、名次确定:
1、个人名次:按规则办法区分。
2、团体名次:
(1)、以每队队员所获成绩排名的总和决定,少者列前;
(2)、若相等则比较各队所获个人最高排名,高者列前;
十二、奖励办法:
1、团体颁发奖状;
2、个人颁发证书及奖金:
男子:第一名:3000元;第二名:2000元;第三名:1000名;
第四名:800元; 第五名:700元; 第六名:600元;
第七名:500元; 第八名:400元。
女子:第一名:1500元;第二名:1000元;第三名:800元;
第四名:700元; 第五名:600元; 第六名:500元;
第七名:400元; 第八名:300元。
十三、本次比赛领队会定于12月 日(周 )下午 时在嘉定体育馆(梅园路315号)举行,会上将布置比赛具体事宜并收取报名费,会议重要,请准时出席。
十四、赛场交通:
1、地铁11号线到嘉定北站,换乘13路公交车到桃园新村或城中路清河路站 下车均可;
2、沪嘉高速公交:成都路高架下(南京西路成都北路站)起点到嘉定南门公交站,换乘13路或2路公交车到城中路清河路站下车;
3、北嘉线公交:北区(共和兴路中山北路站)起点到嘉定南门公交站,换乘13路或2路公交车到城中路清河路站下车。
十五、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上海市象棋协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