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南阳市象棋协会
二、协办单位
邓州市象棋协会
平顶山象棋协会
洛阳市象棋协会
安阳市象棋协会
济源市象棋协会
周口市象棋协会
三、赞助单位
南阳市格林国际大酒店
四、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5年元月24日—25日
南阳市格林国际大酒店28楼大厅
五、参加单位
南阳市象棋协会
邓州市象棋协会
洛阳市象棋协会
安阳市象棋协会
平顶山市象棋协会
济源市象棋协会
周口市象棋协会
六、竞赛项目
团体赛、个人赛
七、竞赛办法
(一):
1、采用中国象棋协会审定的2011竞赛规则
2、比赛采用单循环制,共赛七轮,每队需在每轮比赛开赛前10分钟排定出场人选及出场顺序。
3、按照编排结果,每轮比赛序号在前的代表队,单数台次执红棋、双数台次执黑棋。
4、比赛用时采用包干制,每方基本用时40分钟,超时判负。
5、场分:每轮比赛的团体胜方记2场分、负方记0场分、战平双方各记1场分。
6、局分:每局比赛的个人胜方记2局分、负方记0局分、和棋双方各记1局分。
7、在同一对局中若出现违反行棋规定者,第一次记违例一次,第二次判负。
8、自然限着按40回合执行,需一方提出申请,裁判才能受理,提出方打将的着数最多记六着,违禁着法只记一个循环。
9、开赛10分钟内未能落座者将以弃权论处。
10、确定团体名次的指标依次为:场分、局分、两队相遇时成绩,犯规次数或违例次数。
(二):每场比赛每队上场运动员为6名,其中最后两台必须为企业家或棋协领导,而且可以在全省范围内选调,此项规定参赛队伍需严格遵守,一经发现有作弊行为,取消该队参赛资格。前四台计算城市名次,后两台计算个人名次。
(三):在保证6名上场运动员的前提下,对每队的总报名人数适当限制,但所有参赛运动员( 后两台除外)必须拥有所代表城市的户籍证明,以二代身份证为准。
八、裁判员和资格审查小组
裁判长、裁判员由主办市棋类协会选派。资格审查小组由各队领队组成。
九、录取名次及奖励
团体录取前7名
第一名:3000元
第二名:2000元
第三名:1000元
第四名:500元
第五名:500元
第六名:500元
第七名:500元
个人录取前4(10人以上)名
第一名:1000元
第二名:600元
第三名:400元
第四名:300元
十、报名与报到
(一)每支代表队需于2015年元月16日前把参赛运动员的名单以短信或邮件的方式提供给主办方,所报名单需把参加前四台和后两台的运动员区分开来。
(二)主办方分别为邓州市象棋协会、洛阳市象棋协会、安阳市象棋协会、平顶山市象棋协会、济源市象棋协会、周口市象棋协会代表队提供六个免费食宿名额,超编人员费用自理。
(三)各参赛选手办理比赛期间运动员伤病、意外事故保险,费用自理。如在比赛期间发生伤病、意外事故,责任自负。
(四)每队报名费1000元。
(五)参赛人员于元月23日6点前到南阳市格林国际大酒店报到。联系人:方镇18638979522,魏宪立13693799028.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5-1-11 9:27:39编辑过]
“格林杯”2015年河南省第六届八市象棋对抗赛(南阳站2015年1月24-25日)各市汇总 裁判长:方镇。编排长:罗超。 |
城市 |
周口市 |
洛阳市 |
邓州市 |
平顶山市 |
济源市 |
安阳市 |
南阳市 |
郑州市 |
棋手组1 |
赵昌礼 |
黄华 |
孙本诗 |
武优 |
张应年 |
苗保和 |
王丛祥 |
李林 |
棋手组2 |
李明超 |
陈红伟 |
赵和平 |
石志红 |
酒保安 |
牛四海 |
颜成龙 |
张东立 |
棋手组3 |
李团结 |
马峰强 |
陈红旭 |
王建光 |
张烽 |
宋广鹤 |
查光生 |
杨铭 |
棋手组4 |
王磊 |
顾洛洲 |
刘东峰 |
常松叶 |
李新苗 |
贾海滨 |
刘涛 |
白涛 |
棋手组5 |
|
|
|
|
郑乐乐 |
董波 |
|
|
棋手组6 |
|
|
|
|
李波 |
|
|
|
企业家&棋协领导1 |
任华 |
胡坤博 |
孙波 |
袁庆文 |
张根生 |
孔占军 |
|
郭明轩 |
企业家&棋协领导2 |
霍丰收 |
王文献 |
王立仁 |
赵拥军 |
黄双平 |
路喜中 |
|
王聚群 |
企业家&棋协领导3 |
|
姚世军 |
|
|
|
|
|
|
教练 |
赵昌礼 |
魏宪立 |
|
石志红 |
|
赵福生 |
|
|
领队 |
任华 |
王文献 |
孙波 |
袁庆文 |
张根生 |
闫建国 |
|
|
|
|
|
|
| | |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5-1-19 18:37:55编辑过]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5-1-22 19:05:10编辑过]
感谢南阳格林大洒店的赞助、欢迎其他六路大军前往宛城印证武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