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汝阳县五一象棋比赛竟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汝阳县总工会
二、协办单位:汝阳县象棋协会
三、比赛时间:4月25日至26日
四、比赛地点:汝阳县实验小学
五、比赛项目:象棋团体赛、个人赛
六、参赛资格及奖金:按县总工会文件
七、比赛纪律:
1、赛场内禁止吸烟。参赛棋手严禁在赛场内走动 ,第一次裁判口头提示,第二次警告,第三次判负。
2、服从裁判,对不服从裁判判决及裁委会仲裁者,取消其本人参赛资格。
3、每局棋必须走完20回合,或用时超过20分钟方可议和,否则按双负处理。
4、每局比赛结束,棋手主动向裁判举手报告成绩,棋手签字,摆好棋子后离场。
八、竞赛办法
1、采用《2011象棋竞赛规则》,实行40回合“自然限着”棋手须向裁判提出,提出方“将军”着数最多计算8着。走棋违反行棋规定,第一次判犯规,第二次判负。
2、九轮积分电脑编排。
3、每方40分钟包干。迟到15分钟当弃权。
4、确定名次:
(1)団体名次:采用队员积分制,三名队员总积分为团体成绩,积分高名次列前。成绩相同时,看成绩列前的个人成绩,个人成绩列前者,团体成绩列前。
(2)个人名次:积分,电脑排名。
5 、优势方可随时提和,劣势方不得拒绝。如出现理论上公认和棋,不论时间多少,一经棋手提出,裁判有权判和。
6、碰乱棋子如对方时间不多则直接判负(2分种之内),否则为对方加时5分种。
九、其它事项:
1、参赛棋手每人交押金20元,完整参加完比赛,闭幕式后退回,中途退赛,押金没收。
2、 如在比赛期间参赛选手发生疾病、意外伤害,举办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3 、本次比赛设仲裁委员会,成员由邬金山、李德君、马占峰等五人组成。
4、此比赛规程,与象棋竞赛规则有抵触的以本规程为准。
五一比赛奖金:
团体:第一名500元,第二名300元,第三名300元,四至六名100元。
个人:第一名500元,第二名400元,第三名300元,四至八名200元,九至十二名各100元。
汝阳县象棋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