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双流县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双流县体育局
双流县老体协
三、组织实施单位:双流县象棋协会
四、竞赛日期和地点:
五、竞赛项目:中国象棋团体、个人赛
六、参赛办法:各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均可组队参赛。设两个组,甲级水平为甲组,甲级以下水平为乙组。
七、参赛资格:
(1)运动员资格:经常参加体育健身活动,身体健康,适宜参加该项目比赛者,男55岁(1960年前出生),女50岁(1965年前出生)以上,最大年龄原则上不过70岁的双流县户藉人口及常住人口,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队,参加一个项目的比赛。
(2)各单位限报中国象棋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10人,男女不限,分别参加甲、乙组团体赛和个人赛。
八、竞赛办法:
1、采用2011年象棋竞赛规则,积分电脑编排制,进行5轮比赛,首轮尽可能避免同队编排。出现“不应将”、“送吃老将”和一局棋中违反行棋规定两次的判负。如马走田、炮翻两山或无山可翻、车倒拐等。摸子动子,离手为准,如不能走动的,才可另行它子,记犯规一次。
2、团体和个人赛同时进行,一次比赛既记团体分,又记个人分。
3、比赛用时:甲组全盘用钟25分钟包干,乙组每轮棋共用时间30分钟,未绝胜负,用计时钟10分钟包干,超时作负,未用计时钟者判负,迟到15分钟作弃权处理。单子正官和棋、符合不变作和的“待判局面”立即判和,自然限着30着。
4、中国象棋个人名次:积分高者名次列前,如相同,比对手分,犯规、胜局、后走胜局、如无法区分,则比较前一轮成绩,以此类推,直至区分。
5、中国象棋团体名次:按参赛甲、乙组人员本人得分前4人积分之和计算团体名次,即每队甲、乙组得分最高前4人的个人积分之和高者名次列前,如相等,则比较个人积分高者,团体名次列前。(注:参加团体赛必须在4人以上,不足4人,只能参加个人赛,记个人名次,如一个队参加甲组3人,乙组7人,按7人中取4个最高分作为乙组团体名次。)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1、团体:甲组、乙组分别录取前5名。
2、个人:录取前8名。
十、报名、报到、抽签:
1、报名:
2、参加运动会以本人自愿、亲属支持为原则。各单位报名时,须附本人签字的自愿参赛责任书。各代表队必须对本队人员的健康状况严格把关,并加强管理,若在比赛期间发生意外伤亡事故,由本人负责,所在代表团和代表队负责处理。
3、抽签按交报名表先后电脑编排。
十一、经费:
1、各代表队、个人的交通费、生活费统一由大会提供适当补助(生活安排各队自理)。
2、奖牌、奖状由大会统一订制。
双流县象棋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