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第十九届运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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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象棋竞赛规程(社会组)
一、主办、承办 、协办及单位
承办单位:延边州体育局、延边州体育总会
协办单位:延边州中国象棋协会 龙井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赞助单位:长白高山越桔有限公司
二、比赛日期与比赛地点
2015年5月16日-17日,在龙井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举行。
三、比赛项目
(一)团体赛
(二)男、女个人赛
四、参赛办法
(一)以县市为参赛单位报名参加比赛;
(二)分两个组别,分为:协会组(18周岁-54周岁)老年组(55周岁-70周岁);
(三)每队限报领队(必须为各县市文体局体育科工作人员)兼教练员一名,男运动员4名,女运动员2名。
五、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2011年《中国象棋竞赛规则》;
(二)采用电脑积分编排制,协会组 老年组 七轮。
(三)本队队员不回避。
六、计时方法
采用包干制,每方限时30分钟,超时判负;
七、录取和奖励办法
(一)个人成绩按积分计算,积分相同,则按对手分,胜局,犯规区分名次,全部相同,则名次并列;
(二)团体成绩按本队队员的积分之和计算,如两队分数相同,比较个人最好成绩,个人名次高的团体成绩列前,报名时应提前确定本队团体队员名单;
(三)团体录取前三名,颁发奖杯;
(四)单项比赛录取前8名,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分别颁发成绩证书,并颁发金、银、铜牌。
(五)单项比赛前八名分别按9、7、6、5、4、3、2、1的分值自动记录到团体成绩当中,合计为该代表队团体总分,并记录到参赛运动队所属县市团体总分中;
(六)大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按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
(七)大会设(优秀教练员和优秀裁判员)评选办法按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
八、报名和报到
报名:
第一次报名:只报参加项目和人数,各参赛队务于2014年11月30日前将加盖本县市文体局公章的报名单通过电子邮箱、邮寄或发送传真延边州体育总会。州体育总会电子邮箱地址:ybtyzh@sohu.com;州体育总会传真:2730087;邮寄地址:延吉市公园街园桥胡同21号延边州体育总会收,联系人,金文燮;逾期报名,按不参加论处。
第二次报名:各参赛队务于2015年3月30日前将加盖本县(市)文体局公章的报名单一式两份分别邮寄或发送传真至延边州体育总会和延边州中国象棋协会。
延边州体育总会联系人:于钟凯;
联系电话:2730087;
延边州中国象棋协会联系人:丁勇;
联系电话:15585559390。
运动队报到:各参赛队于赛前一天上午到大会报到,大会于报到天上午10点中召开由领队、教练员参加的联席会,会议地点另行通知。
裁判员报到:裁判员于赛前一天上午9点以前到大会报到,报到地点另行通知。报到当天进行学习和实习。
九、运动员资格
(一)凡持有延边户籍者(第二代身份证为准),有资格参加比赛。
(二)每场比赛由裁判员检查参赛队员身份证,无论什么原因没有验校身份证的运动员不准参加当次场比赛 ;
(三)运动员交流等其他资格问题按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
十、裁判长与裁判员
(一)大会裁判长与部分裁判员由延边州象棋协会会同州体育总会协商选派;
(二)电脑积分编排由延边州象棋协会指派编排长执行工作;
(三)仲裁长:郝吉华 业务主管:丁 勇 荆 江 孙长柱 张伟国 张延风
十一、其他
(一)各队一切费用自理,如需要大会安排住宿请提前与承办单位文体局联系。大会负责部分竞赛费和裁判费;
(二)参赛队员自行办理比赛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在赛会期间发生的意外大会不负责任;
(三)运动员报到后须填写参赛保证书(保证书由大会组委会提供);
(四)裁判员差旅费、食宿费由大会负责;
(五)各参赛队须交500元押金,赛会期间无违纪现象,赛后将退回抵押金。否则不记代表队名次。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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