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南宁市直机关象棋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南宁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南宁市体育局
承办单位:南宁市直属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
南宁市象棋协会
二、比赛时间和地点
三、参加单位:市直各机关工会组织。
四、竞赛项目:团体赛、个人赛。
五、运动员资格:市直机关各单位在职干部职工。
六、参赛办法
(一)报名人数:每单位可报1队,每队可报领队兼教练1人,运动员3人,不满3人的队只计算个人成绩;
(二)报名办法:请各参赛队认真填写报名表,单位报名盖章,于5月22日
(三)领队、教练联席会议时间及地点:
七、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象棋协会审定的《2011象棋竞赛规则》;
(二)采用电脑积分编排制,共比赛七轮;
(三)比赛用时:使用计时钟,每方基本用时30分钟,每走一步加10秒,超时判负,不记谱;
(四)比赛细则另定。
八、名次区分
团体名次以该队3人名次分总和区分,少者列前,如名次分相等,则以最高名次分、犯规区分;个人名次按积分、对手分、累进分、胜局、后手胜局、犯规区分。
九、奖励名次
●团体赛:奖前6名(含奖金、牌匾、证书):第1名:500元; 第2名:400元;第3名:350元;第4名:300元; 第5名:250元;第6名:200元;
●个人赛:奖前6名(含奖金、证书): 第1名:500元;第2名:400元;第3名:300元;第4名:250元;第5名:200元;第6名:100元。
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比赛设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裁判员由大会组委会选派。
十一、其他
1、凡在比赛中有舞弊行为的,取消该队该场比赛成绩,已经决出名次的取消该队(人)全部比赛成绩,不予录取名次,情节严重者大会进行通报批评;
2、凡对他队运动员资格有争议,请务必在该轮比赛结束后1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组委会提出申诉,同时提供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3、各参赛队伍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归大会组委会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活动日程表
日 期 |
时 间 |
活 动 内 容 |
地 点 |
5月22日星期五 |
下午15:30 |
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 |
体育场会议室 |
5月22日星期五 |
上午09:00 |
裁判员报到学习 |
桃源饭店迎宾楼 3号会议室 |
下午15:30 |
裁判员布置赛场 |
桃源饭店迎宾楼 3号会议室 |
|
5月23日星期六 |
上、下午 |
比 赛 |
桃源饭店迎宾楼 3号会议室 |
5月24日 星期日 |
上 午 |
比 赛及颁 奖 |
桃源饭店迎宾楼 3号会议室 |
比赛时间:上午比赛时间08:30—12:00
下午比赛时间15:00—18:30
南宁市直机关象棋比赛组委会
请5月23日早上8点30分前到桃源饭店迎宾楼3号会议室参赛
运动员资格:市直机关各单位在职干部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