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推动我县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加强广大象棋爱好者间的友谊和交流,丰富大家的精神文化生活,促进我县文化体育事业的发展和两个文明建设,宣传新晃、发展新晃,我县将举办2015年新晃县“纪念抗战胜利杯”中国象棋比赛,请届时积极组队派员参加本次活动。现将本次赛事活动的要求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2015年7月24上午9时---26日中午12时。
二、比赛地点:新晃县老干局三楼举行。
三、竞赛项目:中国象棋个人及团体赛
四、参赛资格:身体健康(65周岁以上须持县级以上医院健康检查证明)适合该项运动、持有新晃县合法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册)或在新晃县长期居住、学习、工作或经商的中国象棋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
五、名次区分:
(一)本次比赛是以团体赛和个人赛相结合的赛事。以个人比赛成绩做计分依据,录取团体名次。个人成绩按累进积分总和的多少排名,逐步定出名次。团体成绩以每个代表队3个运动员的名次相加(一个代表队只有两名或一名队员参加的不计团体成绩),和值最小者为冠军,依次类推。
(二)以个人形式报名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只录取个人成绩,但不在团体奖励之列。
六、奖金:
团体录取前六名:第一名奖金800元,第二名奖金600元,第三名奖金500元,第四名奖金400元,第五名、第六名奖金各300元;个人录取前八名: 第一名奖金500元,第二名奖金400元,第三名奖金300元,第四至第六名奖金各200元,第七名、第八名奖金各100元。
七、报名和报到:
(一)参赛单位及个人一切费用自理。个人交报名费30元,团体交报名费300元。
(二)7月15日前接受个人和团体报名,每个代表队限额5人,其中3名运动员,领队1人,教练1人。逾时报名者无效。
(三)为增加比赛的激烈程度、精彩性和观赏性,参加团体赛的运动员报名不完全局限于本单位工作人员(但至少应有1人),可报具有参赛资格的外援(外援名额不超过2人)。
(四)请参赛棋手或代表队于7月22日前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册)、单位证明到新晃县象棋协会报道,逾期未报到者,不安排比赛。
(五)参赛者自行办理比赛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注意安全,组委会不承担一切责任。
(六)报名热线:
新晃县象棋协会 杨泽光(副会长) 15074588101 18074542551
新晃县象棋协会 吴兆生(秘书长) 13974544301
新晃县象棋协会 吴泽刚(副秘书长)18874565745 18974561807
QQ:2606810968(刚哥)
八、具体参赛事宜,可参照《2015年新晃县“纪念抗战胜利杯”中国象棋比赛竞赛规程》、《2015年新晃县“纪念抗战胜利杯”中国象棋比赛竞赛办法、纪律和成绩录取方案》和《2015年新晃县“纪念抗战胜利杯”中国象棋比赛赛事简明议程》执行。